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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宁夏回族自治区旅游条例》实施情况

发布时间:2024-08-18 作者:佚名 来源:宁夏人大网

  为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宁夏回族自治区旅游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在我区全面实施,根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2023年度监督工作计划,10月23日至25日,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检查采取座谈交流、实地查看、现场询问、随机走访、调查问卷等方式进行。23日,执法检查组召开座谈会,听取自治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和银川、石嘴山、吴忠、固原、中卫市政府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全面了解我区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总体情况。在此基础上,先后深入吴忠市青铜峡青铜古镇、青铜峡黄河大峡谷,中卫市黄河宿集、沙坡头景区、中宁县丰安屯旅游度假区、华宝枸杞健康体验馆,银川市宁夏新文化国际旅行社、贺兰山漫葡小镇、镇北堡西部影视城进行实地检查,详细了解景区、旅行社和经营者、从业人员落实“一法一条例”具体情况。

  为了提高执法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检查组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的重要论述,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有关文化和旅游工作的部署要求以及“一法一条例”,为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本次执法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将结合听取汇报、问卷调查等情况,形成执法检查报告,提交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民宗外侨工委 王利宁)

  

  召开座谈会,听取自治区政府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情况汇报

  

  检查组实地了解旅游产品开发情况

  

  检查组听取景区旅游规划发展情况

  

  检查组听取旅行社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情况介绍


原文链接:http://www.nxrd.gov.cn/rdxw/rdyw/202310/t20231029_7880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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