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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督办第124号代表建议

发布时间:2024-08-18 作者:佚名 来源:宁夏人大网

  10月25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督办组赴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对自治区人大代表丁红梅、马玲玲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托育服务发展的建议”(建字第124号)进行现场督办。

  督办组先后赴大武口区宝迪乐幼儿园、托育服务中心等地,实地察看托育服务机构运营管理情况,并召开建议督办座谈会,听取相关单位办理代表建议情况汇报。

  

  督办组认为,自治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第124号建议办理工作,将幼儿托育服务纳入民生工程,努力增加托育服务有效供给。截至目前,我区每千人口托位数达到3.75个,超额完成2.4个年度目标任务的56%。丁红梅、马玲玲代表对办理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督办组建议,自治区人民政府要继续深化建议办理工作,尽快研究制定符合我区实际的支持托育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构建布局合理、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要坚持以挖掘现有公办幼儿园潜力为主,多渠道拓展“托幼一体化”资源,最大限度满足家长对普惠优质托育照护服务的多元需求;建立健全综合监管机制,从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经费监管、质量监测评估等方面进一步加强监管;要落实托育机构补贴政策,不断降低托育机构运营管理等方面的成本,积极扶持托育机构发展;要强化托育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婴幼儿专业照护人员的培养,全面提高托育机构服务质量。

  督办组要求,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要紧盯承办部门答复内容,持续跟踪督促,深化办理成效,推动我区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王琼)


原文链接:http://www.nxrd.gov.cn/rdxw/rdyw/202311/t20231123_7994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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