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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地方性法规从纸面进入法治实践

发布时间:2024-08-18 作者:佚名 来源:宁夏人大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出台《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推动地方性法规进入执法融入司法列入普法工作的决定》(以下称法规“三入”决定)以来,该市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执行实效进一步提升,首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持续增强,地方性法规在南宁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立规矩建机制,高位推进法规“三入”

  “良法是善治之前提”,推动法规实施同样需要先行建章立制。南宁市人大常委会十分注重推动法规实施的制度建设,于2016年创设了法规配套监督制度、立法后评估制度和法规执行情况报告制度。2020年出台的法规“三入”决定,对上述制度设计再次进行了明确,对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加大监督力度、强化主体责任、深化普法宣传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用更全面系统的制度建设规范和推动法规“三入”工作,推动构建起党委领导、人大推动,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实施和全社会参与的地方性法规实施工作格局,突破了法规实施难“瓶颈”,让地方性法规长出了“牙齿”,有力推动了地方性法规有效实施。

  抓重点探新路,大力推动“进入执法”

  地方性法规大多是涉及行政管理的立法,法规实施的重点在于行政执法。为全面了解南宁市现行有效的50多件法规的执行情况,南宁市人大常委会采取“执法检查+立法后评估+听取法规执行情况报告制度+N(N即推动法规执行的执法调研、专项工作评议等多种监督手段)”相结合的方式,大力推动各级行政机关依据地方性法规开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各项行政执法活动。南宁市各级行政机关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法规“三入”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制定配套制度,为32部地方性法规制定了配套制度;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统一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规范裁量的范围、种类和幅度;依据地方性法规及规章,对在公共场所散发小广告、临街店铺跨门槛经营,在地铁车站、车厢内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修车和洗车店未采取措施防止废水、废油外流等轻微违法行为,编制了“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和“可以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清单”。地方性法规的有效实施,充分发挥了法治对首府经济发展及社会治理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

  强适用抓落实,大力推动“融入司法”

  地方性法规作为国家立法的延伸和补充,更加有效地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实质解决争议、依法行政提供了更加坚实的制度保障。

  市民陈某某以实施强制拆除前没有通知他到场并将物品和清单当场交付给他为由起诉高新区管委会。鉴于被告没有提供证据证明其履行了上述义务,法院根据《南宁市违法建设查处条例》有关规定,依法确认被告程序违法。在法规“三入”决定出台前,全市法院适用地方性法规审理案件涉及的行政管理领域相对较少。决定出台后,全市法院有204件司法案件适用到地方性法规,适用率提高了45%,适用领域得到了拓展。

  南宁市人民检察院结合《南宁市郁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南宁市水土保持若干规定》等深入开展“厚植生态底色 推动绿色发展”检查监督专项行动。

  全市检察机关结合生态环保方面法规的实施,深入开展“厚植生态底色 推动绿色发展”检察监督专项行动,援引《南宁市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南宁市郁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等,针对废弃口罩的收运管理问题立案办理了一批案件,结合《南宁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南宁市扬美古镇保护管理条例》《南宁市大明山保护管理条例》的实施,检察机关开展检察公益诉讼,有效保护了当地的生态环境、民族文化。法规“三入”决定出台以来,全市检察机关不断推进地方性法规与检察业务相融合,在办案中共适用地方性法规8件,适用地方性法规办理案件164件。

  抓基础齐参与,全面推动“列入普法”

  做好法规的普及宣传,是法规有效实施的基础。在每年中高考前夕,南宁市生态环境部门主动走进施工企业宣传贯彻《南宁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南宁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等法规,为考生备考护航;在交通路口、在立交桥下等处,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民警依照认真向市民宣讲《南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对违法的电动自行车驾驶员进行教育、处罚。过去,普法往往被认为是司法部门的事,一些行政机关、一些地方不积极主动作为。南宁市人大常委会的法规“三入”工作让这一局面得到了极大的改观。

  南宁市人大常委会主动担当地方性法规的首位普法人,常态化召开法规颁布施行新闻发布会,对每一件法规进行动员宣传;开展线上有奖竞答活动,推出系列法规解读,进一步加深公众对法规的理解。同时,将地方性法规知识纳入市人大常委会新任命领导干部的法律知识考试范畴。充分发挥全市734个基层立法联系站点作用,驻站的1.1万名各级人大代表积极参与地方性法规的宣传工作。

  全市执法机关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普法工作纳入重点工作进行考核,制定专门方案对新颁布实施的法规开展宣传,创新开展“地方性法规宣传周”活动,与每年的“宪法宣传周”同部署同落实。近两年先后组织各个政府部门,围绕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等法规开展主旨演讲,答复网友提问,启动仪式和论坛活动通过网络直播累计观看人数达92.7万次。

  全市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开展地方性法规宣传,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地方性法规的认识。2020年以来,全市法院先后组织干警学习市人大常委会制定或修订的11部地方性法规,不断提升干警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能力和水平。全市检察机关结合检察办案,依托“两微一端一站”等媒体平台,宣传地方性法规326篇(次),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记者宁建勇 岑耀南)


原文链接:http://www.nxrd.gov.cn/rdsc/wsrd/202302/t20230222_6924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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