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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人大常委会:“三个强化”助推绿色发展样板区提质增效

发布时间:2024-08-18 作者:佚名 来源: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绿色发展,法治先行。

  2018年7月,在毕节试验区成立30周年之际,习近平总书记对毕节试验区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着力推动绿色发展、人力资源开发、体制机制创新,努力把毕节试验区建设成为贯彻新发展理念的示范区”。

  毕节市人大常委会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和对贵州对毕节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绿色发展主题,认真行使宪法赋予的职权,采取强化法治引领、强化监督促进、强化代表示范“三个强化”举措,全力助推毕节建设“绿色发展样板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取得实效。

  

  

  2024年7月17日,毕节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44次主任会议审议2024年贵州(毕节)环保行工作方案

  

  强化法治引领

  毕节市人大常委会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按照“小切口”“小快灵”立法思路,先后制定8部事关推动绿色发展的条例和决定,全力构建生态环保法治体系,为毕节建设“绿色发展样板区”提供法治引领。

  针对饮用水源保护,制定《毕节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这是毕节市第一部实体性地方法规,也是全省第一部针对设区市行政区域内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进行立法保护的地方性法规,为全市人民的“大水缸”罩上法治的“金钟罩”。

  百里杜鹃,地球彩带。如何保护和开发利用好这一大自然的馈赠?制定《毕节市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条例》,用法治化、规范化的方式保护、管理和利用杜鹃花海,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美化城市环境,提升城市“颜值”。制定《毕节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加强城市园林绿化的建设和管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推动建设宜居、宜游、宜业的山水园林城市。

  改善乡村环境,增强乡村“底色”。制定《毕节市乡村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法之名绘就美丽乡村新画卷,让乡村成为“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向往之地。

  “一山两治”,守护“云上花海”。《毕节市韭菜坪景区保护条例》《毕节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韭菜坪景区共同保护的决定》以“决定+条例”的方式,与六盘水市人大常委会共同推动解决韭菜坪景区保护和开发问题,开创贵州省市际协同立法的先河,成为协同立法的典范。

  面对城市餐厨垃圾,制定《毕节市餐厨垃圾管理条例》,为城市餐厨垃圾管理处置提供“法治集装箱处理器”,推动实现餐厨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

  海绵城市,生态家园。制定《毕节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为规范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工作,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修复城市水生态、涵养水资源,增强城市防洪排涝能力提供法治保障。

  按照《毕节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度立法计划》,还将对“毕节市城市公园广场管理条例”“毕节市生态文明促进条例”开展立法调研,为下步制定地方性法规奠定坚实基础,不断筑牢推动建设“绿色发展样板区”的法治堡垒。

  

  

  毕节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的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地方性法规

  

  强化监督促进

  毕节市人大常委会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打好监督“组合拳”,综合运用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多种监督方式,聚焦环境突出问题整改、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园林城市创建、大宗工业固废整治及资源化利用、矿产资源绿色勘探开发利用、法律法规贯彻实施等方面开展监督,助力实现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促进毕节建设“绿色发展样板区”。

  在加快推进生态环保特别是环境突出问题整改中,每年定期听取审议《毕节市环境质量状况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并形成审议意见交办毕节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督促落实解决存在问题,守护蓝天、碧水、净土。

  在毕节市重点区域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工作中,开展专题询问2次,通过一问一答,帮助应询单位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扎实推动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全力推进中央和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反馈问题整改落实。

  在矿产资源绿色勘探开发利用调研中,立足资源禀赋,提出要处理好“促增量”和“化存量”、“争政策”和“求创新”、“抓开发”和“保环境”的三组关系,2022年听取审议《毕节市矿产资源绿色勘探开发利用情况报告》后,推动政府部门向上争取地质勘察找矿项目16个,投入资金达1.6亿元,项目和资金全省第一,有效促进矿产资源的集约利用和可持续发展。

  在法律法规贯彻实施中,充分发挥法律巡视利剑作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贵州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等10部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紧盯突出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推动全市污染防治取得实效。

  在开展新能源车推广使用专题调研中,全面系统掌握情况,形成调研报告,为党委决策部署提供参考,为政府开展工作提供帮助,促进新能源车推广使用,助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

  此外,毕节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三级人大联动,同题共答、同向发力,持续开展环保行活动,不断擦亮人大监督品牌,切实在筑牢两江上游生态屏障,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助推生态文明建设提质增效中发挥积极的促进作用。

  

  

  2023年6月5日,由毕节市人大常委会主办的“守护黔山秀水·共建生态文明”2023年贵州(毕节)环保行活动启动仪式在纳雍县夹岩水库举行

  

  强化代表示范

  毕节市人大常委会十分注重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在助推绿色发展中的示范带动作用,不断拓展人大代表、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途径和渠道,持续增强代表同群众的生态环保主体责任意识,努力营造绿色发展、生态文明建设“人人都是参与者践行者推动者”的良好社会氛围,发动全社会共同保障蓝天永驻、碧水长流、净土常在,全力推动毕节建设“绿色发展样板区”。

  推动绿色发展,注重动员代表参与。认真谋划开展“高质量发展,代表在行动”活动,印发开展活动的工作方案,进一步推动广大人大代表积极参与人大常委会在助推绿色发展等方面立法、监督工作,积极建言献策,促进立法工作更加科学、监督工作更加有力。

  推动绿色发展,注重密切联系代表。持续深化“三联三促”工作机制,强化工作联系促进代表履职和民意收集,广泛收集事关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生态环保立法等方面意见建议,切实发挥代表和群众作用推动绿色发展取得新成效。

  生态环保关乎民生,意见建议重在落实。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质效,有效推动解决代表提出的涉及乡村基础设施、饮水工程、环境治理等生态环保领域的民生建议,着力推动代表建议办理“花开有果”“掷地有声”,极大地促进了代表履职示范的积极性主动性。

  ……

  生态环保领域典型代表不断涌现,绿色发展、生态文明建设活力十足动力强劲。近年来,在毕节市人大常委会的正确引导和大力动员下,全市各级人大代表自觉扛牢政治责任,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立足岗位职能职责,切实将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发展优势。如,全国人大代表、纳雍县厍东关乡陶营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肖军带领村民依托陶营村优越的地理、气候环境种植5000余亩玛瑙红樱桃,实现“农旅一体,甜美陶营”目标;毕节市人大代表、大方县楠华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杨成美通过“种植牧草养殖肉牛—用牛粪养殖蚯蚓—蚯蚓粪用来种植有机肥蔬菜和水果”的模式,打造绿色循环产业;在纳雍县骔岭镇坪箐村的苍茫大山中,纳雍县人大代表谭正义15年坚守,推动昔日荒山变生态茶园。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新征程上,毕节市人大常委会将始终围绕全市中心大局,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持续聚焦绿色发展主题高质量做好人大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以实干实绩扎实助推贯彻新发展理念示范区建设。(作者:毕节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信息科  苏用林)


原文链接:https://www.gzrd.gov.cn/xwzx/sxrd/202408/t20240816_853955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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