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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召开2023年全省设区的市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

发布时间:2024-08-15 作者:佚名 来源:广东人大网

  10月27日,广东省设区的市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在佛山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实施新修改的立法法,学习贯彻2023年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精神,总结交流我省设区的市立法工作经验。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宁生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要更加自觉地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立法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传达学习贯彻楚平主任在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关于我省人大立法工作的具体要求,毫不动摇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毫不动摇坚持立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毫不动摇坚持地方立法的问题导向、实践导向、目标导向,毫不动摇坚持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毫不动摇坚持加强立法能力建设,推动引领设区的市地方立法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议总结我省设区的市立法工作经验成效,对做好新时代立法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要紧扣大局着眼急需,编制好执行好年度立法计划;二要坚持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把握好问题导向实践导向目标导向;三要积极推进协同立法,不断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四要加强立法宣传引导,讲好人大立法故事;五要加强立法队伍建设,提升立法工作能力水平;六要完善审查指导工作机制,加强分类指导。

  省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负责同志,21个地级以上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汕尾、茂名等市作了交流发言。


原文链接:http://www.gdpc.gov.cn/gdrdw/xwdt/content/post_1916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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