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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人大:让公共权力运行更规范 让法治新余建设更美好

发布时间:2024-08-15 作者:佚名 来源:江西人大新闻网

  近年来,新余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加大监督纠正力度,不断加强制度建设、能力建设,有力增强了规范性文件的法律性、科学性、民主性,推动公共权力更规范高效运行,助力法治新余建设纵深推进。

  注重建章立制,推动备案审查程序规范化

  2022年,对《新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进行修订,首次将监委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纳入人大备案审查范围,确立了“有件必备、有备必审、分工负责、有错必纠”的基本原则,明确了报备范围、工作程序,健全了审查、纠错等工作机制,夯实了规范性文件接收审查主体责任和审查结果告知责任,为推动实现“有件必备”提供了制度依据。

  先后印发《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资料模板》等文件,进一步明确分工,细化了报送、接收、登记、分送、审查等工作环节。实现了对外加强与“一府一委两院”备案审查工作的监督、协调与沟通,对内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有关工委的联系对接,推动“有件不备”“被动备”“部分备”的局面有效扭转。

  强化组织领导,推动备案审查监管一体化

  新余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建立了主任会研究讨论备案审查议题,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报告的工作机制,基本形成常委会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负责抓、责任机构具体抓、主任会议研究抓、常委会议审议抓的大审查工作格局。

  积极探索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机制一体化的实践和路径,形成“一府一委两院”向市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审查一体化,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起草、制定、审核、印发及报备工作流程一体化,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接收、登记、分送及相关工委审查把关流程一体化,真正让“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备案审查工作原则和分工负责工作要求无缝对接,落细落实。

  加强学习培训,推动备案审查队伍专业化

  备案审查工作政策性法律性很强,打造一支懂法律、懂政策,既专业又敬业的工作队伍显得尤为重要。新余市人大常委会多次组织相关人员参与全国人大法工委及省人大法工委学习培训,组织召开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座谈会,就规范性文件概念、工作原则、备案审查内容、备案审查程序、职责分工等方面开展交流讨论、交换意见、凝聚共识,共同提高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积极探索借助“外脑”推进备案审查机制,吸纳人大专家智库中司法监察组智库专家和人大法律顾问,充实熟悉政策和法律的专业人员参与备案审查,让备案审查力量更强,队伍更专。同时,对“一府一委两院”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督查,在辅导学习相关规定和通报工作的基础上,再次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进一步强化备案审查工作重要性认识,提升备案工作能力和审查工作能力,激发了相关单位履职尽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报备率和合格率均达100%。

  坚持严格标准,推动备案审查工作实效化

  新余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落实“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要求,对报备的规范性文件全面进行审查。2022年以来,共接收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42件,对2件文字表述不精准、存在错别字的规范性文件,与拟文机关及时联系予以更正。在严肃内容审查的同时,还对规范性文件报备是否及时、材料是否齐全、格式是否规范进行严格把关,通知有关报备机关按规定限期补齐或重新报备。经审查,42件规范性文件在形式和内容上均通过审核,予以备案。开展了涉企、计划生育内容、行政复议等领域地方性法规、规章专项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和审查工作3次;常态化听取和审议法工委专题报告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2次。推动市人民政府制定出台《新余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强化了制度支撑和政策依据。(新余市人大邹瑜供稿)

  


原文链接:https://jxrd.jxnews.com.cn/system/2024/05/28/02051529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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