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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城人大:做实履职评议 推进公正司法

发布时间:2024-08-14 作者:佚名 来源:山东人大

  

  

  近日,在诸城市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17名员额法官、检察官汇报个人履职情况,36名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评议对象进行现场满意度测评。近年来,诸城市人大常委会扎实做好员额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助推市法院、检察院强化工作队伍建设,更好依法为民履职。

  制度先行,让评议工作有章可循。市人大常委会系统梳理以往对市政府组成部门进行履职评议的有效经验,主动与其他市县区人大常委会沟通交流,学习优秀经验做法。结合诸城工作实际,制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履职评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并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协调市“两院”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明确专人对接。

  明确目的,让评议工作有的放矢。履职评议对象是否真正接受和认可评议,关乎履职评议工作的最终实效。为此,市人大常委会专门召开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动员部署会议,进一步统一思想,让接受履职评议的法官检察官充分认识履职评议工作的重要意义,确保相关工作顺利推进。

  严格流程,让评议工作客观公正。市人大常委会通过随机抽选的方式,确定12名员额法官和5名员额检察官为履职评议对象,并进行公示。评议对象开展自查自评、撰写近三年履职情况报告,所在单位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对他们作出评价。评议调查组通过民主测评、个别谈话、走访座谈、查询信访等方式,对评议对象进行综合考察。成立由资深法官、律师和司法专家组成的评查小组,随机抽取被评议对象近三年来主办的案件,并查看执法办案录音录像,从案件程序、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以及是否按时限办案、按规范送达等方面,对抽取的案卷逐案进行查阅和评审,形成案卷评查成绩。之后由领导小组综合单位自评、调查走访、案件评查等情况,最终形成法官检察官履职调查意见,确保履职评议工作的严谨、专业、权威。

  持续监督,让评议工作务实有效。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认真梳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评议意见,形成书面履职评议意见,切实做好履职评议的“后半篇文章”。市人大常委会将结果反馈到市“两院”,并要求在规定时限内书面报告整改落实情况,确保评议意见落地落实、取得实效。“这次履职评议,让我真切感受到人大监督工作的严谨与细致,自己的优缺点被客观精准地评了出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一级检察官刘清伟在收到履职情况的评议意见后说。他表示,下一步要更加自觉地接受监督,接受群众对工作实绩和工作作风的检验,主动查漏补缺,依法履职尽责,真正做到司法为民。

  

  责编:王晶 徐榕悦

  


原文链接:http://www.sdrd.gov.cn/articles/ch03540/202408/e2d182bb-2f6a-45be-a869-f7814d80bafe.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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