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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发布时间:2021-09-08 作者:佚名 来源:贵州人大网

  (2021年8月27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

  2016年至2020年,遵义市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决议顺利实施完成,取得显著成效。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夯实全面依法治市的社会基础,保障“十四五”规划顺利实施,有必要从2021年至2025年在全市组织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为此,特作决议如下:

  一、明确普法指导方针和主要目标。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巩固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大普法工作格局,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持续推进法治遵义建设,进一步提升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意识和素养,以高质量普法助推高质量发展,为遵义市“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抓住普法工作重点,增强普法实效性。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民普法的首要政治任务,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持续深入在全社会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加强宪法实施案例宣传,阐释好宪法精神和“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础。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着力提高民法典普法质量,阐释好民法典基本理念、重要意义和鲜明特色。继续把宣传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基础任务,深入宣传促进科技创新、优化营商环境、生态环境保护以及防范化解风险等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宣传加强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建设、推动更高水平平安遵义建设等相关法律法规,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宁;进一步加大对省、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及法规性决定的宣传力度,促进地方性法规及法规性决定更好转化为地方治理效能。

  三、坚持开展分众式普法,提升普法针对性。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社会教育体系,分步骤、有重点地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重点抓好“关键少数”的普法工作,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尊法、模范守法、严格执法作为培养全社会法治意识的“重中之重”。认真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拓宽学法渠道,创新学法形式,持续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工作规范化。大力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教育引导青少年从小养成学法尊法守法习惯。针对村(社区)“两委”干部、基层群众、外出务工人员、非公有制经济、社会组织管理和从业人员、留守儿童、失独家庭、妇女、残疾人、老年人、流动人口等群体,分层分类开展法治教育,增强依法办事意识和法治观念。加强民族地区法治教育,坚持各民族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强化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法治教育,提升宗教领域法治意识。

  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开拓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宣传新局面。利用重大纪念日、法律法规实施日等时间节点,组织普法讲师团开展法治文化宣传活动,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继续扩大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覆盖面,加强红色法治文化的挖掘和保护、宣传和传承,将红色法治文化融入长征文化公园建设中,建设一批具有遵义特色的红色法治文化主题教育基地,打造一批具有红色法治文化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充分利用我市已获得命名的第二批全国法治教育基地——遵义会议会址,讲好遵义红色法治故事,传承红色法治基因,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正义可期待、权利有保障、义务须履行,引导全社会树立权利与义务、个人自由与社会责任相统一的观念。

  五、巩固大普法格局,完善高水平法治宣传体制机制。建立执法普法、服务普法、管理普法工作指引,注重将普法工作深度融入立法、行政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全过程。加大以案普法力度,建立典型案件、新型案件和社会高关注度问题的普法释法机制,将案(事)件依法解决的过程转为全民普法的公开课。充分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在普法中的作用,指导律师、仲裁员、公证员、人民调解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法律从业人员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引导社会普法力量向基层和边远地区倾斜,充实基层普法力量。健全和落实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加大融媒体普法力度,充分运用各类平台开展公益普法,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建立普法作品创作激励机制,提高普法产品的质量和数量,使普法更为群众喜闻乐见。

  六、坚持普治并举,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坚持依法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有机结合,聚焦公共卫生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平安遵义建设等方面,深入开展多领域多层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加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及巩固,切实保障“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率达标。推进法治乡村建设、依法治校、依法治企、行业依法治理和“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等与普法工作有机融合,营造全社会拥护和信仰法律、自觉通过法律思维和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的法治环境。提质升级基层普法依法治理结对帮扶活动,一对一增强帮扶村法治意识,助力帮扶村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七、加强组织实施,推动全面依法治市迈上新台阶。落实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完善“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科学设置普法成效评价标准,促使各机关部门、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切实履行普法责任。落实普法经费保障机制,保障普法经费投入适应普法工作发展需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认真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做好中期评估和终期验收相关工作,并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各县(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要充分运用执法检查、听取工作报告及代表视察调研等形式,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保障本决议得到有效贯彻落实。

  遵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9月2日


原文链接:http://www.gzrd.gov.cn/xwzx/sxrd/4579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