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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聚焦】人民之声丨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关于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促进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4-08-10 作者:佚名 来源:甘肃人大网

  


7月26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促进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决定》出台背景

甘肃是多民族地区,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扎实推进全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省人大常委会立足职能定位和职责使命,着眼多民族聚居的省情实际,作出关于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促进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的决定。

出台这个《决定》是省人大常委会今年的重大任务,主要目的一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积极引导全省各族人民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坚定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认同,树牢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促进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共创复兴伟业。二是为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甘肃实践凝心聚力。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时强调,要“高举各民族大团结的旗帜,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省第十四次党代会明确提出,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有形有感有效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省人大常委会立足多民族的省情实际作出决定,就是自觉坚持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紧紧围绕党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发出行动号召,以实际行动推动各项决策落实落地,为甘肃各项事业发展凝聚力量。三是进一步促进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创新发展。新修正的地方组织法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列为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的职权。省人大常委会积极履职、依法作出决定,就是要接续我省这几年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方面的成功经验,把一些行之有效的诸如“一廊一区一带”创建等做法进行固化和制度化,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增点延链、增量扩面、增效提质。

《决定》出台过程

  


从7月23日省人大民族侨务委员会主任委员唐晓明受省人大民族侨务委员会委托向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就决定草案作的说明获悉,省人大常委会党组高度重视决定起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省人大民侨委会同省民委成立工作专班,组织专门力量,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九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和省委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全面梳理总结我省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实践经验,学习借鉴云南、广西、宁夏等省区有效做法,深入张掖、酒泉、临夏、甘南等地实地调研,起草形成决定草案初稿,报请省委有关部门进行审核,广泛征求全国人大民委、省人大各专委会、各市州和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以及省直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经过反复修改完善,形成了决定草案。7月17日,省十四届人大民侨委第十三次会议讨论通过了决定草案。7月18日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后,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

《决定》主要内容

决定共八条、3600多字,明确促进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的指导思想、具体内容和目标任务,强调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一府一委两院”、群团组织及基层组织的主要职责要求,鼓励倡导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具有突出思想引领、突出举措要求、突出责任落实、突出激励倡导四个鲜明特色。

  


据省人大民族侨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省人大常委会民族侨务工作委员会主任杜健泽在7月26日省政府新闻办举办的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有关情况新闻发布会上介绍,决定的主要内容包括八个方面: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强调要坚持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贯穿主线要求,积极引导全省各族人民树牢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

二是大力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体系建设。持续深化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重要思想的研究和阐释,用好《中华民族共同体概论》教材,编纂《中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史料汇编·甘肃卷》,加强青年专家学者培养。

三是持续深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深入实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石榴籽”工程,将其纳入全省干部教育、国民教育、社会教育全过程。持续深入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党的民族宗教理论政策下基层“百场万人”大宣讲等活动。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各类文化活动、体育赛事、重大节会等。

四是全面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深入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加大对已挖掘选树的文化符号的宣传使用力度,持续开展“石榴杯”系列文化活动。全面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全面推行国家统编教材,科学保护各民族语言文字,以语言相通促进心灵相通、命运相通。

五是更好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深入实施“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计划”“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积极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推进全省各民族人口流动融居。深化“一廊一区一带”创建行动,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七进”以及进景区、进博物馆、进展陈馆等活动。

六是全面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认真落实全面深化改革要求,支持民族地区主动融入全省发展大局。健全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做大做强实体经济,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七是着力提升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的能力和水平。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原则和要求落实到相关地方性法规的立改废工作中。创新基层治理体制机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促进宗教和顺、社会和谐、民族和睦。

八是广泛凝聚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强大合力。对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人民政府、“一委两院”及各类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企事业单位等提出了要求,倡导各族干部群众积极投身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杜健泽说,省人大常委会将从四个方面推动决定落实落地:一是广泛深入宣传落实,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各类媒体,进一步加强对决定的解读和宣传,扩大覆盖面,提高知晓率,积极营造深入学习宣传决定的良好氛围,提高依法履职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稳慎推进涉民族法规调整完善,进一步强化对市州人大及其常委会、自治县人大开展涉民族工作立法的指导力度,健全完善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的地方民族工作法规体系,为提升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提供坚强保障。三是适时开展监督检查,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适时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决定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并结合我省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一府一委两院”贯彻落实决定情况的监督。四是更好发挥代表作用,进一步发挥好各级人大代表作用,积极邀请少数民族代表参与决定的宣传、监督等工作,广泛听取和运用好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加强代表议案、意见和建议办理工作,不断推动决定贯彻执行。

来源:甘肃人大客户端

记者:王仲毅


原文链接:http://www.gsrdw.gov.cn/html/2024/rdxw_0806/239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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