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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治力量护航美丽贵州建设——省人大常委会开展环境保护“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综述

发布时间:2024-08-10 作者:佚名 来源: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全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开展了一系列根本性、开创性、长远性工作,生态文明建设从理论到实践都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美丽中国建设迈出重大步伐。

  省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论述,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政治责任,认真部署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充分发挥法律巡视监督“利剑”作用,用法治力量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出新绩,积极为美丽贵州建设贡献人大力量。

  

  围绕中心大局,做到正确监督

  优良生态环境是贵州最大的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省委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先后召开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和美丽贵州建设推进大会,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强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出新绩,奋力打造美丽中国建设的贵州样板。

  省人大常委会坚决贯彻党中央及省委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及时谋划开展环境保护“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切实做到党和国家工作重心在哪里,人大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力量就汇聚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坚定不移推动党中央及省委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开展环境保护‘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是省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美丽中国建设重要论述的实际行动和重要举措,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把这次执法检查作为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工作成效的一次全面回顾和检验评估,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大力度谋划和推进新征程生态文明建设,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陶长海在执法检查动员会上强调。

  

  

  5月16日至17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陶长海率检查组赴铜仁市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并调研《贵州省乌江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图为检查组乘船查看思南到德江段乌江流域生态保护及岸线管控情况。(摄影:人大论坛全媒体)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高度重视执法检查工作,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副主任陶长海同志任组长,其他副主任、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专委会委员为成员的执法检查组,历时三个月,深入全省9个市(州)25个区(县)进行实地检查,把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论述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贯穿执法检查的各环节全过程,积极引导和推动各方面以实际行动确保党中央及省委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执法检查中坚持“动真碰硬”的基调,聚焦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突出了执法检查的政治性、规范性和针对性,充分展现了人大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坚实步伐、扎实作风。

  

  坚持问题导向,做到有效监督

  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生态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离不开人大常委会的强有力监督。执法检查是人大常委会的法定监督形式,是人大推动法律有效实施、推进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抓手,其目的是保证法律全面有效实施,让法律制度的牙齿真正“咬合”起来。为充分彰显人大监督的刚性权威,此次执法检查始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紧紧围绕我省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以及影响法律法规实施的难点问题开展检查,提前汇编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等反馈问题整改情况供各组掌握,提前组织各市(州)人大常委会和相关省直部门开展检查和自查,并提交详细的报告,便于各组全面了解各地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执法检查有的放矢、切中要害。

  为提升执法检查的质效,执法检查组综合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群众,全面了解环境保护“一法一条例”实施的全面情况,同时敢于动真碰硬,通过抓问题、抓典型、抓案例等以点带面的方式,深入查找重点地区、领域和行业存在的问题,深入细致查找影响法律实施的症结关键和深层次原因,真正形成监督压力。执法检查期间,实地检查和随机抽查60余个点位,并对23个点位进行暗查暗访,检查内容涵盖了污水垃圾治理、工业污染防治、生态修复治理、流域污染防治等方方面面。执法检查报告用较大篇幅全面、细致、具体的分析了影响法律实施、制约治污实效、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充分体现了执法检查的严肃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一部载满民意的法律出台后,在实际生活中执行得如何?还有哪些地方需要改进?对此,人民群众心里最清楚,他们也最有发言权。执法检查组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积极邀请基层人大代表全程参与执法检查,努力把群众意见听取、人大代表参与、人民利益维护贯穿全过程,使执法检查真正成为体察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的生动实践。坚持“开门搞检查”,把充分听取民意贯穿执法检查全过程,组织召开由政府部门负责人、企业负责人、专家学者、人大代表、基层执法人员等各方参加的座谈会,广泛听取各方面对法律实施的意见。为了能听到更多原汁原味的百姓声音,通过网上代表联络站收集人大代表及群众对法律实施的意见,采取与基层人大代表视频连线的方式,广泛听取民声民意,深入了解老百姓身边突出环境问题,切实将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具体、现实、生动地落实到执法检查各环节全过程。

  

  强化法治思维,做到依法监督

  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职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监督的范围、内容、方式、程序都是法定的,既是权力,更是责任。人大执法检查不是一般性的工作检查,而是代表国家权力机关对法律实施情况进行监督,也就是必须紧扣法律制度、法律规定、法律条文开展检查,确保法律法规在实践中不落空、不走样、不变形,得到应有的尊重和遵循。执法检查组坚持“以法律为准绳”原则,依照法定职责、遵守法定程序、限于法定范围,逐条逐项检查法律制度规定是否有效落实、法定职责是否切实履行、法律责任是否严格追究,推动在法治轨道上治理污染、保护生态环境。“依法”二字贯穿执法检查工作全过程,成为人大行使监督职权的鲜明特点。

  执法检查是对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和普及的过程,本身就是鲜活生动的法治宣传活动,有利于增强全社会的法治观念,营造全社会遵守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省人大环资委将环境保护“一法一条例”的重点法律制度和法律规定制作成知识问卷,在执法检查过程中,随机发放给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负责人、企业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等进行测试,深入了解社会各方面对法律法规的熟悉程度,以此方式加大环境保护“一法一条例”宣传,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依法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

  征程万里风正劲,重任千钧再奋蹄。在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新征程上,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牢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以法治力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出新绩,厚植高质量发展生态优势,奋力绘就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贵州新画卷,以生态环境保护的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供稿:省人大环资委 杨文斌)


原文链接:https://www.gzrd.gov.cn/xwzx/rdjj/202408/t20240808_853463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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