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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阳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24-08-06 作者:佚名 来源: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7月31日至8月1日,绥阳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志模,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杰、骆书涛、沈忠明、祝怀超、罗远忠、郑德权及委员出席会议。副县长林木、副县长包礼勇等分别列席会议。会议还邀请了3名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批准了3名公民旁听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精神、贵州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精神和遵义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精神。听取了2024年1—6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度财政预算调整情况(草案)的报告及2023年度县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2024年1—6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报告、2023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医疗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贵州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贵州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情况的报告。

  会议审议通过了《绥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县人民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实施与监督办法(试行)》、绥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贵州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县人民政府医疗保障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绥阳县2024年1—6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绥阳县2023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审查通过了《绥阳县2024年1—6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批准2024年预算调整方案的决定、批准2023年县级财政决算的决定。

  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命,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志模向新任命的同志颁发了任命书。

  

  公告一:

  绥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命名单

  (2024年8月1日绥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任命:

  黄琼为绥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绥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8月1日

  

  公告二:

  绥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命名单

  (2024年8月1日绥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任命:

  以下64名同志为绥阳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任期5年,期满后职务自然免除。)

  丁正杰 丁顺伟 卜天顺 于奇

  王军 王丽 王建兴 尤阿情

  方群先 石宴 林代凤 令狐焱敏

  乐国书 伍文银 伍兆学 刘义勇

  刘月琴 刘世勇 刘永萍 李其龙

  李怡 李清松 杨传敏 杨志友 

  杨顺 杨勇 杨道军 杨翠翠

  豆建 吴远德 吴英 吴泽先

  何明琴 余传飞 余兴琴 余湖

  沈航 张登群 陈兴红 陈余信

  林永昌 林玲 罗丹 罗茂梅

  罗洋 赵洪 胡伟 胡思源

  柳杨林 袁媛 聂柳群 夏体委

  徐正杰 徐金丽 徐垚垚 徐蛟

  郭治泉 唐飞 彭威萍 蒋胜兰

  曾吉琴 雷蕾 蔡远平 廖铃钰

  绥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8月1日


原文链接:https://www.gzrd.gov.cn/xwzx/sxrd/202408/t20240805_853119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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