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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望谟县人大常委会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发布时间:2024-08-06 作者:佚名 来源: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望谟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公告

  (2024第5号)

  望谟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

  决定免去:

  银 彬的望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陈朝兴的望谟县财政局局长职务;

  滕国智的望谟县水务局局长职务;

  董云贵的望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罗治修的望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职务;

  周 扬的望谟县自然资源局局长职务。

  免去:

  王民欢的望谟县人大常委会新屯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决定任命:

  陈朝兴为望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王治斌为望谟县财政局局长;

  侯汝俊为望谟县水务局局长;

  滕国智为望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田 海为望谟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 刚为望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韩昌富为望谟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任命:

  汤钰城、马驰骁为望谟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望谟县人大常委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三十一日


原文链接:https://www.gzrd.gov.cn/xwzx/sxrd/202408/t20240805_853120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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