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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发布时间:2024-07-31 作者:佚名 来源:内蒙古人大


  

  7月25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传达中央、自治区党委有关工作部署,安排落实工作。

  

  会议现场

  受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孙绍骋委托,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张韶春主持会议。党组成员段志强、艾丽华、吴艳刚、施文学出席会议,副主任李秉荣列席会议。

  会议指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举行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个主题擘画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战略举措,是指导新征程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必将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强大动力和制度保障。要把学习好贯彻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领会精神实质和掌握工作要求,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会议强调,要把学习贯彻中央全会精神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同坚定不移办好两件大事结合起来,按照即将召开的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的部署要求,认真谋划和推进有关立法、监督和代表等工作,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和在改革中完善法治,为自治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支持和保障。要围绕中央全会对“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作出的战略部署,把与改革相配套的立法项目及时纳入立法规划、计划,统筹做好立、改、废工作,确保立法与改革相协调、相统一。要进一步健全人大议事规则和论证、评估、评议、听证制度,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把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凝聚起来,把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原文链接:http://www.nmgrd.gov.cn/xw/202407/t20240726_4321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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