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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宣传阐释社会信用条例

发布时间:2024-07-31 作者:佚名 来源:内蒙古人大


  

  7月26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信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规定进行集中发布,旨在推动《条例》的宣传阐释和贯彻实施,提升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

  

  发布会现场

  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张作厚作总体发布。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郑锦春、自治区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斯琴毕力格、自治区发改委副主任马文、自治区司法厅副厅长张生分别就《条例》的亮点、对信用主体权益保护和促进信用服务行业规范与发展、进一步推进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以及融资信用工作、推动诚信建设采取的举措等内容回答了记者提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副主任、研究室主任郝松山主持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介绍,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诚信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诚信建设工程的部署安排,通过地方立法推动我区社会诚信建设,为办好两件大事,实现闯新路、进中游目标提供法治保障,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将《条例》确定为2024年重点立法项目。7月25日,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该《条例》。《条例》共8章51条,就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社会信用信息管理、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信用主体权益保护、信用服务行业规范与发展、法律责任等作出了规定,于2024年9月1日起施行。

  


原文链接:http://www.nmgrd.gov.cn/xw/202407/t20240726_4321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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