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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询问十四年:“问”有责任 “答”显担当

发布时间:2024-07-30 作者:佚名 来源: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人大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权力机关代表人民进行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专题询问是人大监督的方式之一。201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开展专题询问。14年来,专题询问制度不断发展完善,起到推动改进工作、增强监督实效的作用。

  

  肇始:激活人大监督“一池春水”

  “全国地方政府债务的规模到底有多大?造成政府债务的原因是什么?有何解决思路?”

  “我问一个数十年如一日都在提、却始终没有改好的问题,财政预算支出的进度不均衡问题究竟怎么改?”

  “省直管县的财政试点改革步伐能不能加快点?”

  “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投入是不是可以进一步加大?”

  ……

  这些开宗明义、直截了当的提问,来自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专题询问现场。

  时针拨回到2010年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提出,将选择代表普遍关心的问题听取国务院有关部门专题汇报,请国务院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答复问题。

  2010年6月24日,一个值得铭记的时间点——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专题询问在人民大会堂拉开帷幕。出席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分为6组审议国务院关于2009年中央决算报告,并对决算报告涉及的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专题询问。财政部和审计署多位负责人到场应询。

  一问一答,有来有往。专题询问现场的氛围,让政府部门负责人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压力”。

  “您提的问题非常好,切中要害,‘杵到我们的腰眼子了’!”对于委员的提问,到场应询的财政部负责人表示,接受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询问,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财政工作,更好地实现为国理财、为民服务的宗旨。

  为何这场开先河的专题询问将焦点锁定在了政府的“钱袋子”上?根据法律规定,国务院应当在每年六月,将上一年度的中央决算草案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对相关问题进行专题询问,一方面有利于督促有关方面加强和改进决算管理工作,发挥人大监督作用;另一方面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积极履职尽责。

  此后几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又相继就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保障饮用水安全、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实施情况、农田水利建设等方面开展专题询问。通过集中就相关领域的热点问题与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人直接交流,专题询问更深入、更贴近民生、更实实在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深入调研、精心准备,提出的问题更具深度和针对性,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虚心听取意见,实事求是回答询问。中央主要媒体进行现场报道,产生了积极的社会反响。

  “专题询问逐步机制化规范化,有力推动了有关方面改进工作。”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示范带动作用下,专题询问“自上而下”推进,辐射至全国各地,激活了人大监督的“一池春水”。

  

  发展:专题询问程序、内容日趋完善

  跨过起跑线,专题询问仍在不断完善,为监督工作按下了“快进键”。

  2014年12月28日,国务院副总理代表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关于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到会回答询问。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题询问以来,国务院领导首次到会应询。

  回顾专题询问的历史,我们不难发现,“规格高、阵容强”成为一个显著亮点。委员长会议组成人员多次出席或主持专题询问,并在询问过程中提问、在问答之后作出实时点评和讲话、向提问的委员和代表征询意见。这都大大提升了询问层级、加大了询问力度、创新了询问形式、丰富了询问内容、强化了询问效果。“一府两院”的“一把手”多次到会应询,也充分展示出专题询问的权威性。

  作为人大监督工作中的重要方式方法,执法检查和专题询问的“强强联合”,要将目光转到2015年6月30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就职业教育法执法检查报告进行专题询问。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围绕执法检查报告开展询问。来自西部省份的委员摆事实,抛出了如何解决职业教育债务的疑问;从事民办职业教育的全国人大代表结合行业发展,直指技工荒难题;参与执法检查的地方人大有关人员带来了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在专题询问上提问,令我感到执法检查力度空前,我们十分期待监督成效。”打出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的监督“组合拳”,既是对执法检查效果的强化,有利于摸清法律实施取得的效果、存在的症结;也是对专题询问方式的丰富和发展,进一步延伸监督链条,问出整改落实务实举措,强化监督工作的刚性和实效。

  专题询问的对象也从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扩大到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2018年10月2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结合审议“两高”专项工作报告进行专题询问。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对“两高”工作进行专题询问。

  经过十一届、十二届和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实践,专题询问在程序、内容等方面日臻完善。

  例如,为了在制度和法律层面进一步规范专题询问工作,201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出台《关于改进完善专题询问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每年安排一至两位国务院副总理或国务委员参加专题询问、完善现场询问组织方式、提高问答质量等一系列举措。专题询问始于“问”,但决不止于“答”。为确保专题询问真问真答、防止“走过场”、“摆样子”,意见指出,在专题询问结束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及时汇总整理《审议意见》,函送“一府两院”研究落实,并要求在适当时限内向常委会书面反馈整改落实情况报告,提高专题询问的实效性。

  又如,2022年6月,新修改的全国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专门增加了两条有关专题询问的内容,特别是增加了专门委员会可以就有关问题开展调研询问的规定。

  一言一语察民意,一问一答应民生。细数专题询问的内容,社保体系、新农村建设、职业教育、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等,在着眼于主题重大、关系国计民生的话题同时,还结合当前政府工作重点。可以说,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依法进行的庄严之问,抓住问题关键,不回避矛盾,想民所想、急民所急,言民所欲言、问民所欲问,既符合法律,又适合国情,还切合民意。

  

  新阶段:监督工作迈上更高台阶

  从首次开展到落地生根再到枝繁叶茂,截至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共开展37次专题询问。专题询问,成为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监督职能的“常规动作”。

  十四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职以来,专题询问又翻开了崭新篇章。

  民以食为天。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是国计民生的头等大事。2023年8月30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审议国务院关于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

  “下一步将如何通过进一步制定和完善政策,为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提供保障?”

  “如何在粮食生产的整个链条中确保粮食安全?”

  ……

  5位委员、2位列席人员围绕确保粮食质量安全、加快推进种业振兴、完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等问题提出询问,直指粮食安全保障“要害”。

  专题询问现场,国务院副总理和国务院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应询人条分缕析,从法律政策、调研情况、未来举措等方面,一一真诚作答。各位负责人一致表示,将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推进相关立法,不断强化粮食安全的法治保障,保证粮食质量安全,让人民吃得饱、吃得好、吃得放心。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首场专题询问便聚焦粮食安全,既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切实举措,也是代人民发问、为人民履职的切实行动。沉甸甸的“米袋子”,寄托了人民群众沉甸甸的期盼。近三个小时的专题询问,问答双方在热烈的气氛中坦诚交流。“真问、敢问、会问”,问答之间,彰显人大监督的刚性与实效;“问得深、答得实”,法治根基持续夯实,政策保障不断完善,问出天下粮仓好“丰”景,答出人民群众新期待。

  生态环保一直是备受社会关注的话题。全国人大常委会曾多次围绕审议生态环境相关法律执法检查报告进行专题询问。

  而一场关于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执法、审判、检察工作的专题询问足以留下深刻的印记。2023年10月22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审议国务院关于打击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犯罪工作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

  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围绕同一主题,对“一府两院”三个报告同时开展专题询问。

  “开展联合打击整治,形成整体合力”,“协同司法和相关部门携手把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融为一体、落到实处”,“环境资源保护不是一家的事,不是一个部门的事,而是大家的事,大家的事大家一起干、综合干”……专题询问现场传出的声音,是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协同共治、作答生态环保这份“考卷”的有力印证。

  这次专题询问,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实践,也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与“一府两院”实现监督效能的良性互动。人大之问,问出人民心声,盘活绿水青山“一盘棋”;同场“答题”,答出工作实效,描绘美丽中国新画卷。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回望专题询问的14年,一个个开门见山的问题、一句句坦诚应对的话语,每一次落地有声的专题询问背后,都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增强监督实效方式的不懈努力。法律的要求、委员和代表的呼声、人民的期待,无论是询问还是回答,都汇成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强大合力。(记者:徐航)


原文链接:https://www.gzrd.gov.cn/xwzx/rdjj/202407/t20240729_851680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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