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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田”变“丰收田”,川渝协同立法再结硕果

发布时间:2024-07-30 作者:佚名 来源:四川人大网

  

  盛夏正浓,万物极盛,巴蜀大地持续奏响拼搏奋进的时代强音。

  “全国首个跨省共建新区”川渝高竹新区迎来新的机遇和挑战:

  7月27日、7月29日,“关于川渝高竹新区行政管理有关事项的决定”分别提请四川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重庆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同步审议。

  这是自2021年川渝两省市就优化营商环境、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铁路安全管理开展协同立法后的再一次亲密“牵手”。

  

  进一扇门,办两省事

  

  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2020年12月,川渝两省市政府共同批准设立川渝高竹新区,规划范围由广安市邻水县高滩镇、坛同镇部分区域和渝北区茨竹镇、大湾镇组成,规划面积262平方公里。

  这是全国首个跨省域实体化运行的共建新区,是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重要载体,肩负着探索经济区与行政区适度分离改革的重大使命。

  新区成立以来,川渝两省市就将其作为探索经济区与行政区适度分离的实验田,联合印发新区建设总体方案,按照“成本就低不就高、政策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出台支持新区改革创新发展的28条政策措施,鼓励引导新区大胆探索,先行先试。

  目前,新区已推动形成发展规划、开发建设、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运行管理5个经济活动“一体化”,实现“进一扇门,办两省事”,为川渝毗邻地区一体化融合发展提供了宝贵经验和丰富案例。

  

  出两家力,画一个圆

  

  四川省广安市与重庆市渝北区两地紧邻,双方在劳动力、土地、技术、市场等产业发展资源要素上各有优势,互补性强。川渝高竹新区成立后,虽然有了统一的“办事平台”,但受行政区域影响,无论是投资兴业、拆迁安置,还是水电气供给、个人医保、税费征管等,两地政策都存在较大差异,给当地群众和企业带来了诸多不便。

  “推进改革,就是要打破行政壁垒,在区域内形成一体化的管理服务体制。”川渝高竹新区管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

  2023年4月,两省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协同助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第四次联席会议,明确提出围绕高竹新区行政管理事项加强立法协同。

  “两省市现行企业类投资项目核准目录范围不一致,需要依法推动有关省(市)、区级项目管理权限下放,但前提是,要有合法的承接主体。”

  “目前,川渝高竹新区规划、项目立项、用地审批等方面工作,仍按原行政区划管理权限各自申报审批,耗时较长。”

  ……

  2023年10月,四川省人大经济委、重庆市人大财经委协同开展川渝高竹新区行政管理事项立法调研,并在重庆市召开座谈会,了解需要通过立法解决的问题,达成“通过协同立法赋予川渝高竹新区管委会行政主体地位及相应行政管理权限”的共识,并建议采取“人大决定+政府清单”的立法形式。

  今年年初,两省市人大常委会、政府分别将“关于川渝高竹新区行政管理有关事项的决定”纳入立法计划审议项目和制定项目。

  

  立两个法,走一条路

  

  此次川渝两省市对“关于川渝高竹新区行政管理有关事项的决定”开展协同立法并同步审议,将赋予新区管委会行政主体地位和相应的行政管理权限。

  决定将明确川渝高竹新区的行政主体地位,规定相关省、市、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新区发展需要,将新区管委会履行职能所需的行政管理权限,依法授予或者委托新区管委会行使,以“权力清单”的形式向社会公布。

  决定将明确川渝高竹新区统一水、电、气等管(线)网及供应设施规划建设,统一服务标准和价格形成机制;推动就业、医疗、养老、住房、户籍等领域政策协同,探索公共服务政策一体化;建立互利共赢的地方留存部分税收分享机制,推进税费征管服务一体化;建立健全统一的政务服务标准,实现行政审批等政务事项办理结果互认;按照有利于相对人的原则,强化执法协同,统一行政执法事项、执法标准、裁量基准。

  此外,决定还将对选人用人和人才交流作出专门规定,并且明确建立有利于鼓励改革创新的激励和容错纠错机制等。

  “川渝高竹新区行政管理事项协同立法是深化川渝合作、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区建设的又一个标志性成果。”四川省人大经济委相关负责人认为,决定的出台将为新区改革创新和高效率运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推进新区规划建设、行政审批、税费征管、行政执法等一体化建设方面取得新的更大成果。


原文链接:http://www.scspc.gov.cn/hyzt/cwhhy/1414/202407/t20240729_469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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