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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场监管局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817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7-13 作者:佚名 来源: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赵明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全省范围开展取缔生产销售不合格电火箱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电火箱产品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情况

  (一)电火箱产品未纳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电火箱,也叫箱式取暖器,属于室内加热器的一种,是仅用于对人体脚部进行取暖加热。根据国家认监委《关于箱式取暖器是否属于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的复函》(认办证函〔2010〕324号)的答复,箱式取暖器不属于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暂未纳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

  (二)电火箱配件产品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情况。电火箱其零配件开关、电线及插板为CCC目录内产品。截至目前,全省共有电线电缆生产企业37家,共取得CCC证书106张;电路开关及保护或连接用电器装置(含插头插座)生产企业5家,取得CCC证书12张。

  (三)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产品证后监管情况。2023年,省市场监管局印发《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2023年强制性产品认证活动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将电线电缆、电路开关、室内加热器等产品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依法严厉查处列入CCC目录的产品未经认证,擅自出厂、销售,以及认证证书撤销或暂停期间,不符合认证要求的产品继续出厂、销售的行为。全省共检查电线电缆CCC认证产品生产企业37家、销售企业2648家,立案查处60件、案值总额7.4275万元、罚没金额26.1万元;检查电路开关(插头插座)生产企业4家、销售企业3627家,立案查处88件、案值总额3.73627万元、罚没金额2.6394万元。

  二、电火箱相关产品监管情况

  (一)电火箱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省市场监管局坚持问题导向和服务民生需求相结合,突出重点品种、重点区域和重点指标,每年制发全省重点工业产品监管目录省级监督抽查计划,按照生产流通、线上线下深度融合的监督抽查工作模式对室内加热器、电线电缆、开关插座等产品开展抽查。近两年,共抽查室内加热器、电线电缆、开关插座1130批次,发现不合格产品129批次,不合格发现率11.4%。在2024年的省级监督抽查中,已明确必须对电火箱开展抽查,目前正在抽样过程中。

  (二)电火箱产品监督检查和执法情况。近两年,针对电火箱使用率较高的铜仁市和黔东南州,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00余人次,检查生产销售市场主体110家次,查处违法案件4起,正在立案4起。

  三、开展消防安全风险专项行动

  消防救援总队持续将电气消防安全隐患和电气产品生产、销售、使用领域作为重点,纳入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打非治违”、三年行动等专项行动,统筹部署开展综合治理。铜仁市、黔东南州、黔南州等地也针对居民冬季普遍使用电火箱取暖的实际情况,多次针对“电火箱”部署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加强强制性认证产品监管。进一步加强对包括开关、电线、插板在内的CCC目录内产品的认证监管,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常态化“打非治违”行动中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监管要求,履行认证监管职责,增强认证监管公信力,震慑和打击认证违法行为,着力发挥强制性产品认证“保安全底线”作用,防范和化解强制性产品认证风险。

  (二)继续开展电火箱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监督检查。按照监督抽查计划和方案,按期推进电火箱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并将不合格产品抽查情况通报相关部门,形成监管合力,提升监管效能。同时,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对电火箱产品生产企业、销售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依法严格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

  (三)持续加大电气火灾和电气产品领域的综合治理力度。消防救援总队将持续全面排查整治各类消防安全隐患,强化对群众安全用电的消防宣传教育提示,提升安全防范意识。

  2024年6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汤艳丽;联系电话:85850072)


原文链接:https://www.gzrd.gov.cn/gzdt/dbgz/yajy/202407/t20240712_850920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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