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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握“四线” 不当“四官”

发布时间:2024-07-09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人大网

  法治作为人类文明的产物,是实现传统国家治理向现代化国家治理的必然要求。“一个现代化国家必然是法治国家”。从这个意义上讲,法治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关键环节,发挥着固根本、稳预期、立长远的保障作用,其对中国式现代化各项任务和工作的有序推进提供基本的方向指引。以此为据,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国家根本的政治制度,起着至关重大的作用,人大工作者作为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信仰者、实践者,推动者,承担着重大而神圣的使命。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当官要当舞台上端端正正的官,当清官,不要当庸官和贪官。”对领导干部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权力观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指明了方向。人大干部要更好肩负起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把握“四线”,不当“四官”,努力开创新时代人大工作新局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行稳致远。

  严守红线,不当昏官。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历史和人民的郑重抉择。必须牢记“国之大者”,毫不动摇坚持、与时俱进完善,不断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正确理解和大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始终保持政治定力。历史和现实充分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我国根本的政治制度,是经过实践反复证明符合我国国情和实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障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好制度,是我们党领导人民在人类政治制度史上的伟大创造,是在我国政治发展史乃至世界政治发展史上具有重大意义的全新政治制度。它突出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基本原则,适应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有效保障国家沿着社会主义前进。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制度竞争是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方面,制度优势是一个国家赢得战略主动的重要优势,制度稳则国家稳,制度强则国家强。“坚持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是我们的法治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法治的最大区别。”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不仅要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更重要的是形成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程序自觉,坚持党的领导下的政治制度、人大制度,积极地、创新地通过发挥各级人大的能动作用,捍卫、保障、促进党的绝对领导在党和国家各方面工作中落到实处。人大干部,一定要保持政治定力,涉及政治层面的大是大非问题,必须旗帜鲜明、立场坚定,不能有丝毫含糊,决不能自失主张、自乱阵脚,确保制度时时生成、处处有效,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严格按法律、规矩、程序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

  鲜明回答时代之问。从1840年到1949年的100多年里,中国越是挨打,越是想学习西方;越是被西方列强凌辱,越是执着地冀望通过照搬西方国家制度拯救国家,前赴后继,特别执着,迷信“现代化=西方化”,尝试过君主立宪制、复辟帝制、多党制、议会制、总统制,结果都不适合中国,依然是山河破碎,积贫积弱,列强在中国横行霸道,攫取利益,中国人民仍然生活在苦难和屈辱之中。只有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实行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才是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的政治制度。这是中国社会100多年来激越变革、激荡发展的历史结果,是中国人民翻身作主、掌握自己命运的必然选择。“鞋子合不合脚,只有穿的人才知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好不好、优越不优越,中国人民最清楚、也最有发言权”。人大肩负着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职责,要忠实代表国家意志和人民利益,依法行使好法律赋予的立法权、监督权、重大事项决定权、任免权。必须切实强化政治意识,以理论上的清醒保持政治上的坚定,“及时科学解答时代新课题”,反映时代的声音,把对真理的认知追求建立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之上。只有坚持思想建党、理论强党,把创新理论作为思想武装的重中之重,同马克思主义原理结合起来,在解放思想中统一思想,在深化认识中提高认识,不断增强忠诚核心、拥戴核心、维护核心、捍卫核心的思想自觉和政治自觉,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成为“两个确立”“两个维护”正确信息的重要生成源、发射源。当前,面对波谲云诡的国际形势,复杂敏感的周边环境,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要始终保持高度警惕。既要高度警惕“黑天鹅”事件,也要防范“灰犀牛”事件,敢于纠正各种“低级红”“高级黑”的问题,坚决抵制有的网络传递悲观论调、削弱民众发展信心,以还原事实真相为幌子,颠倒黑白是非、关联影射现实、散布历史虚无主义、混淆视听的错误论调,廓清迷雾,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想问题、作决策、抓落实都要自觉对标对表,涉及方向性的问题,必须以政治方向和政治规矩为准星。既要有防范风险的先手,也要有应对和化解风险挑战的高招,既要打好防范和抵御风险的有准备之战,也要打好化险为夷、转危为机的主动战。善于驾驭复杂局面,凝聚社会力量,防范政治风险,锻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作风优良的精兵劲旅。

  坚定站稳人民立场。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以人民为中心,是人大工作的根本属性。“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打江山、守江山,守的是人民的心。”“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始终把人民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地位”,始终牢记民心是最大的政治,坚持人民至上,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党的群众路线,牢记“增进民生福祉是发展的根本目的”,切实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贯彻到立法、监督、代表工作中。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围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提升人民生活品质等制订计划,密切联系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倾听人民群众呼声和意见建议,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彰显人民至上的发展思想。同时,还必须把“人民满意”作为检验工作质量和成效的根本标准,使各项工作符合群众意愿、得到群众认可,与人民同心同向,把人生追求和价值目标融入人大事业发展中,让“有求必应”变成“一呼百应”。真正把讲政治与讲法律融为一体,提升从政治上、全局上、群众立场上分析和处理问题的能力,充分发挥人大在“法治中国”“平安中国”建设进程中重要的推动作用,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政绩。

  聚焦主线,不当混官。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必须切实聚焦主责主线,知责于心、履职于行、尽责于民,突出重点、真抓实干、务求实效,做到谋划时统揽大局,操作中细致精当,以绣花功夫把工作做扎实、做到位。

  克服松劲懈怠情绪。促进高质量发展,保障良法善治,让人民群众的呼声和期盼有着落、有回应,是人大工作的价值所在。现实工作中,个别人认为人大是牌子大、作用小,权力大、威力小,雷声大、雨点小,年龄大、脾气小,到人大是“清水衙门”、清闲歇脚、退休前过渡,工作没有硬性考核指标,因而出现搞形式、做样子、走过场,工作软、虚、松,对中心大局不知道、不关心、不了解,闭门造车、坐而论道、流于空想,工作缺乏紧迫感、时效性,必须同凡此种种错误思想作坚决斗争,锤炼履职能力,砥砺神圣使命。改革发展任务越来越重,人大工作任务越来越重,在这样的情况下,更要注重把提高质量体现在具体工作中,防止“杂”、避免“粗”、力求“精”,努力做到说真话、道实情、建良言,推动工作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夯实人大工作民意基础。要紧紧围绕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中心任务,敢于斗争、勇于负责、善作善成,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积极担当作为的精气神为党和人民履好职、尽好责”。要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不做表面文章、不耍花拳绣腿,从实际出发谋划人大工作。要讲党性不讲面子、按法律不搞例外,对存在的短板弱项和漏点盲点直截了当、仗义执言、一针见血指出,并跟踪督查促进纠治。提振“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精气神,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切实以人大的视角、法治的思维、创新的办法及时解决好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反映强烈的问题,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治引领民生建设的规范和保障作用。

  聚焦主责主业尽责。立法和监督是宪法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责,必须用好用活用足。法与时转则治,治与时宜则有功。改革开放40多年来,我们创造了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社会安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的奇迹,重要的一条,靠的是立良法促善治,充分发挥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法治建设中的重要推动作用。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他们需要不断完善、不断改善、不断向善的生活,需要安宁、安康、安全的明天。人大在加强法治建设中,必须抓住民心民生这个最大的政治,因时而变、顺势而动、应需而为;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大主导,坚持问题导向、精准精细,坚持快速高效、形式灵活”三个原则,高质量做好立法工作,发挥好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确定立法选题、组织法律起草、重大问题协调、审核把关等方面的主导作用,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实施。坚持开门立法。“关键是要虚心用心,甘当‘小学生’,不懂就问、不耻下问,切忌主观臆断、不懂装懂。”要以各种形式问计于民、问需于民,使来自基层一线的鲜活声音源源不断汇聚到立法机关,努力让每一部法律都满载民意民智,把立法“金点子”化为基层治理“金钥匙”,立出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的“好法”,使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得到有效解决。坚持把立法同普法、法律监督结合起来,继续加强重点领域立法,着力补齐相关法律制度存在的薄弱点和空白区,统筹立改废释纂,努力使每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愿、得到人民拥护;又注重立法监督,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确保新制定、修订的每一项法律都能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加强对“一府一委两院”的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确保公权力始终在法治轨道上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服务。聚焦法治建设就是要抓住“治权”这一关键,在将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纳入法治轨道的同时,按照“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的原则,构建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进一步强化对权力的监督,通过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的衔接协调等方式,整合各方监督力度,形成权力监督全覆盖格局,切实纠治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公权力主体存在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问题。

  践行宗旨真抓实干。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民之所忧,我必念之;民之所盼,我必行之。”“鼓足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形成狠抓落实的好局面”。抓落实是衡量领导干部党性和政绩观的重要标志,要驰而不息在抓落实上下功夫,切实解决好“身体进入新时代、思想停在过去时”问题,坚持以思想解放推进改革开放,做到居安思危、未雨绸缪,知难而进、迎接挑战。坚决克服履行法定职权简单化、“一刀切”、照抄照搬,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高高在上、凌空蹈虚,把说了当成做了、把做了当作成了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敢于斗争、勇于负责,压实责任、精准施策、狠抓落实。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一茬接着一茬干,持之以恒抓落实;深入调查研究,多到困难多、群众意见集中、工作打不开局面的地方和部门,察实情、出实招、求实效,想为敢为、勤为善为,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把好事做进群众的心坎里;强化跟踪督查评估机制,消除影响干部担当作为的各种消极因素,让愿担当、敢担当、善担当蔚然成风。自觉把新发展理念贯穿到人大行权履职全过程,通过考核“指挥棒”,推动工作重实际、重实效,不提脱离实际的高指标,不喊哗众取宠的空口号,不搞劳民伤财假政绩的务实之风。“各级干部要有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境界,多做一些功在当代、利在长远、惠及子孙的事情”。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持打基础、利长远,分清轻重缓急,既要全面推进,又要突出重点;既要狠抓当前,又要着眼长远,多办打基础、利长远的事。对当务之急,要立说立行、紧抓快办,不能慢慢吞吞、拖拖拉拉;对长期任务,要保持战略定力和耐心,滴水穿石、久久为功,积跬步以至千里。既要做显功,也要考潜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社会发展、权益保障、公共安全等“福利法”需求的日益增长需要,持续防范和惩治黄赌毒、食品药品安全、盗窃抢劫诈骗、生态环境污染、黑恶势力犯罪,依法打击极端言论行为,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人格权,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发力,“消未起之患,治未病之疾”,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努力让人民群众享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体现人大的“硬气”和“风骨”,将“橡皮图章”转变成“法律钢印”。

  身临一线,不当滑官。新时代新要求,人大作用更加凸显,任务更加繁重。但现实中也有极少数人,认为调岗到人大就是“船到码头车到站”,工作是“退居二线”“最后驿站”,因而降低标准、放松要求、得过且过,推诿拖拉“玩圆滑”,装模作样不干事;有的向下推责,奉行“开会就是重视,发文即为落实”的逻辑,当“传声筒”“复读机”“老油条”。这些理念与党的理想信念和初心使命格格不入,必须提振精气神,凝聚正能量,善始善终,在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一线”作出新的贡献。

  牢记使命勇于担当。担当是一种态度,是责任的彰显;实干是付出行动,是价值的体现。人大干部要争做担当作为的实干家,坚决不做不愿担当、不敢担当、不善担当的“躺平式”干部。人大是密切联系群众的“一线”,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前沿”,是促进民生保障的“前哨”。把到人大工作视为是党组织的高度信任,明白不是什么人都可以到人大的,是党组织综合考虑一个干部在德才兼备的前提下,从有资历、有经历、有能力的干部中好中选优才到人大来的,切实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光荣感、热爱感,以一流的状态创造一流的业绩。当然,人大是“一线”但不能完全等同于“火线”,这是因为其不承担急难险重的“火线”任务,而主要是履行法定职能,按法律、按程序、按惯例发挥规范保障、推动促进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创造性地做好立法、监督等工作,更好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说明人大主要是通过制定法规、作出决定提供制度保障,并通过开展监督,发现问题和推动解决问题。人大工作职能、方式、机制虽然与党委、政府不尽相同,不直接处理具体事务,但必须在依法行权履职中,尽到应尽之责,做好当做之事。东汉末年曹操的“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现代作家臧克家的《咏牛诗》:“块块荒田水和泥,深耕细作走东西。老牛亦解韶光贵,不待扬鞭自奋蹄”,以及全国优秀共产党员、云南省原保山地委书记杨善洲的“干革命要干到脚直眼闭”的誓言,都给我们深刻的心灵拷问。要坚持实践观点、群众观点、历史观点,向套路、形式、不实“宣战”,“居其位、安其职、尽其诚”,想出思路“破题”,找出对策“破冰”,拿出办法“破局”,做到平常时候看得出来,关键时刻站得出来,危难关头豁得出来,坚决摒弃“行动迟缓拖沓”慢落实,“合意者取之,不合者弃之”选择性落实,“只求形式、不求结果”假落实,“遇事滑头‘踢皮球’、油滑躲避”不落实等现象,以拒绝“二线”思维促作风之变,让担当作为蔚然成风,充分发挥“一线”作用,展现“一线”作为,争创一流业绩,在新时代人大工作中留下不懈奋斗足迹。

  围绕大局精准履职。业绩都是干出来的,真干才能真出政绩、出真政绩。要使“干”的氛围更加浓厚,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三个定位”战略方向,锚定“3815”发展目标,大力发展资源经济、园区经济、口岸经济,抓住重点和关键,精准选项、靶向发力,聚焦中心工作、民众关切、发展弱项等事项开展监督,把促增长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增强内生动力,稳定社会预期,化解风险隐患,增进民生福祉。把稳就业提高到战略高度,统筹稳产业、惠企业、促就业工作,不断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努力解决医疗资源供给不足、分布不均等问题,让群众在家门口上好学,看好病,加大民生兜底性保障,强化对托幼和养老“两端”政策支持,提高基层公共服务水平,为民谋利、谋福、谋乐,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坚决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督促政府加强信用建设,解开各方拖欠债款连环套。坚持“监在要害处、督在关键点”,勤于思考、善于创新、勇于求变,确保法律落到实处、见到成效,落实到“最后零公里”。健全调查研究、审议询问、交办督办、跟踪问效的全闭环工作机制,形成叠加、放大、集成效应,打造更多监督硬核成果;打破部门本位特别是权力本位,把优服务与强监督、保安全与促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加强协作配合,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合力攻坚,提升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整体性、系统性、协调性;开动脑筋谋划牵引力大、撬动性强的民生项目,打破传统桎梏,奋力打开新局;建立完善监督工作“回头看”和落实审议意见报告制度,通过做好监督“后半篇文章”,激发人民群众参与监督的热情,凝聚全社会推进发展的“最大公约数”,切实做到监督过程体现民主,监督实效落地有声;推动监督成果向社会公开,让人大监督工作更具韧劲、更有深度、更显民主,决不做“辛辛苦苦的事务主义者”和“碌碌无为的官僚主义者”。

  增强信心化解风险。深刻洞察时与势,科学把握危与机,准确指引稳与进,多做鼓舞士气、解疑释惑、校正导向的工作。深刻认识到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不稳定、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要求我们要打好防范和抵御风险的有准备之战。“难”的状态成为常态,做好应对“波浪”和“曲折”的准备,坚持与发展中的困难和挑战作斗争;“变”的因素不断增多,要求我们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坚持变中求破、变中求新、变中求进,果断调结构、破瓶颈、促转型,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加快转变思维方式、发展方式、工作方式,不断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促进经济由投资拉动型向产业、消费拉动型转变;“稳”的基础持续加固,要求我们在固本培元中推动持续健康发展,确保权责清晰,执行有力有序。把“敢”和“干”的劲头调动起来,把“闯”和“创”的精神激发出来,保持耐心、综合施策、稳住预期、提振信心,提高对重大风险的预测预判预警能力,见微知著、先知先觉,抓早抓小抓苗头,努力做到草摇叶响知鹿过、松风一起知虎来,一叶易色而知天下秋,提出防范化解各种风险挑战的新思路新办法新措施,把发展建立在更加安全、更加可靠的基础上,在扩大改革开放中创造新的发展机遇。

  把握底线,不当贪官。人大干部要树立底线思维,遵守党纪国法是一个共产党员立身行事的底线,是每个党员的天然义务、不二法则,突破底线必然付出沉重代价。

  德治教化修身养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两个结合”的重要论断,对于传承好中华文脉、全面提升文化道德素养、维护国家文化安全、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深远的意义。要把立德、立言、立功作为终身课题,恪守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崇德积德,修德有道,当道德楷模。把中华民族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担当意识,精忠报国、振兴中华的爱国情怀,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社会风尚,孝悌忠信、礼义廉耻的荣辱观念贯穿于自己的思想和言行中,大力弘扬自强不息、敬业乐群、扶贫济困、见义勇为、孝老爱亲等中华传统美德,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以德服人,以身作则,做廉洁自律、廉洁用权、廉洁齐家的模范。革故鼎新、与时俱进,脚踏实地、实事求是,惠民利民、安民富民,道法自然、天人合一等中华传统文化的思想精华,都为人大干部认识和改造世界提供了有益启迪,为治国理政提供了有益借鉴。因而在人大工作中贯彻人民至上理念,就要大力弘扬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等核心思想理念,言必信、行必果,为社会留下良好的官声和口碑;要践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主张修齐治平理念,尊时守信、知常达变、开物成务,锐意进取、奋发有为、报效国家,为民谋利、为民服务、建功立业,始终做到初心如磐、使命在肩,祛除邪气、涵养正气,勤恳敬业、砥砺前行,强化高线追求,做到严以修身,内修身于一己,外造福于天下。

  慎独虑始不失小节。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必须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纪律教育寓于日常监督管理,戒尺高悬、警钟长鸣,抓好经常、融入日常、严在平常,推动人大党员干部不断强化党的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使铁的纪律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科学把握“干部就要干事、干事就要干净”基本要求,清晰“纪”与“法”衡量的尺度,敬畏人民、敬畏法纪、敬畏权力。大道至简,权力不能任性。随时警醒自己不要有任何越轨行为,真正在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的范围内行使职权,习惯在制度约束和法规笼子里做决策、办事情,严把公私分界线。做到慎独,人前人后一个样、台上台下一个样,不畏人知畏己知,越是独处时,越要保持良心道德,严格自律;做到慎微,“不矜细行终累大德”,不仅要重大节,在大是大非上把稳“航行舵”,而且要虑微行,在小事小节上筑牢“防护堤”。许多腐败分子初期都是从“笑纳”一条烟、一瓶酒、一个红包,“帮助”签个字、站下台、打个招呼等小事开始,从量变积累至质变,最后蜕化变质滑向罪恶深渊的,他们在剖析自身堕落原因时,都提到自己沦为阶下囚,一个根本的原因就是跨越了党纪国法底线,私欲膨胀,滥用权力,丧失了人格。区区小事通往的是公款、公权、公德,被撬动的是为人处世做官底线,要把慎独慎微作为思想和行为严守法纪“底线”的理性界碑,去小恶以保本真,积小善而成大德。时刻体味“靡不有初、鲜克有终”的教训,“慎终如始、常以为戒”,不越雷池、不破底线、不碰带电高压线。

  严守规则依法行事。更好发挥人大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让人大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用制度的笼子管住权力,用法律的缰绳驾驭权力。一方面,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成为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机关、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权力机关、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以此为引领,发挥常委会机关作为常委会集体参谋助手和服务保障职能作用,依照法律行使权力,促进良法善治;另一方面,依法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加强法律制度建设,保证人民合法权益得到维护,构建与“一府一委两院”良性互动机制,切实把监督权与重大事项决定、议案建议办理、受理群众信访、决定人事任免有机结合起来,增强监督的指向性和精准度。切实解决“管长远”“管实效”问题,促进被监督对象强化自我革命,增强党性教育正本清源功能。切实改变极少数人把法规视为“纸老虎”“稻草人”“橡皮泥”,把违反规矩当成“有能耐”“有本事”“有个性”的错误理念。知道“天高地厚”,“天”就是党纪国法,必须敬畏法纪、严格遵守、依法行权,明白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地”就是老百姓,必须为民务实清廉,知道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心中有杆秤,深知人间冷暖,不断磨炼意志力、坚忍力、自制力,防止“失魂”“失语”“失态”。加强对被监督对象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有、群众反映大等领域的监督,深入推动专题询问、质询常态化,针对重大项目、重点工程、重要民生问题,增加询问频次,挖掘内容深度,对综合性、基础性、新制定和修订的法律持续开展检查,综合发力、同向发力、同时发力,对发现的问题,要跟踪督查,责令限期整改,以法治力量促进问题解决,推动法律贯彻实施。营造“亲”“清”政商关系,亲则两悦、清则相安,身正影直、问心无愧,以许党许国、报党报国的境界情怀行权做事,增强“依法、合规、按程序”办事的“法权”意识,严格执行办事公开、政务公开、审批公开,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条律永不蒙尘,努力做到让党中央放心、让习近平总书记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卢显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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