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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检查《江苏省保护和促进华侨投资条例》 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布时间:2024-07-09 作者:佚名 来源:江苏人大

  

  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江苏省保护和促进华侨投资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分组审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执法检查报告表示赞成,认为报告紧扣法规规定,突出问题导向,总结成绩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客观准确,提出的意见建议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行性。大家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上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侨务工作的重要论述,有效实施保护和促进华侨投资条例,有力推动华侨投资保护体系逐步完善,在法治轨道上推动江苏侨务工作高质量发展。同时,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江苏作为侨务工作重点省份,引智引资潜力巨大,保护和促进华侨投资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严格对照条例要求,还存在侨资企业认定有待细化、部门协调联动有待强化、华侨投资促进有待深化、权益保护措施有待实化等问题。为此,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是全面落实法定职责。各地及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统筹协调,进一步理顺基层体制机制,努力形成部门协同、上下联动、信息共享的侨务工作格局。侨办等涉侨综合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修改完善相关配套政策。要健全完善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大力普及宣传华侨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积极营造良好法治氛围。要支持各级人大代表依法履职,通过议案建议、联合视察等方式,深度参与和有效监督华侨投资保护和促进工作。

  二是加强条例贯彻实施。省级层面要结合全国人大调研组在江苏调研工作要求,根据国家层面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解决个性问题,也为后续修改完善条例做好准备工作。积极鼓励引导设区市结合资源禀赋探索“小快灵”立法,不断健全华侨权益保护法规体系。要全面加强、全力优化江苏侨务工作,持续完善涉侨政策制度,有效探索在促进华侨投资方面扩大开放的举措;特别是结合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认真梳理现有法规与扩大开放不相适应的条款内容,在以后立法修法时予以健全完善。

  三是注重提炼江苏经验。江苏侨务工作有不少成功的做法,要注重认真总结、及时提炼,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努力为国家侨务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江苏样板、江苏方案。特别是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一些难点焦点问题,要深入广泛地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举措,切实保障华侨投资者和华侨投资企业的合法权益,待时机成熟后,适时转化为地方法规或配套政策。

  四是加强侨务工作指导。要积极利用江苏区位优势、开放优势和优质营商环境,不断开创我省侨务工作新局面,扎实汇聚侨界智慧和力量,持续助力江苏高质量发展。要重点加强对苏北地区侨务工作的指导支持,帮助苏北地区学习先进经验,提高为侨服务工作质效;多为苏北地区介绍和引进更多优质侨务资源,助推江淮生态经济区、淮海经济区等开放型经济高水平发展。

  五是形成侨务工作合力。保护和促进华侨投资工作涉及发改、商务、外办、工信、税务等方方面面,各级政府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组织指导作用,努力形成侨务工作合力。一方面,要有效解决基层力量薄弱问题,加强基层侨务工作队伍建设,切实提升侨务工作推力。另一方面,要开展深度调查研究,充分了解侨情,紧扣侨企、侨眷、侨胞关注的热点问题开展工作,持续提升侨务工作精准度。


原文链接:http://www.jsrd.gov.cn/qwfb/syyj/202407/t20240708_57169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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