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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沟县人大:代表参与诉前调解 基层治理提质增效

发布时间:2024-07-03 作者:佚名 来源:河南人大网

  河南省人大融媒体中心讯(记者 李恒 通讯员 朱晓静 邢耀伟)扶沟县人大常委会聚焦人民群众关心关切的司法诉求问题,立足监督职能,发挥代表来自人民、根植人民的独特优势,有序组织人大代表参与诉前调解工作,为拓展多元解纷新途径,筑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代表防线”,为基层社会治理提质增效贡献人大力量。

  建立健全机构,搭建代表参与调解工作平台

  针对人民群众反映的诉讼难、诉累重等问题,找准代表履职与司法工作、人民调解工作的契合点,建立健全组织架构,让代表“驻”进法院,将工作触角延伸到基层法庭、司法所、乡村网格等法治和社会治理末梢,融入式、全链条参与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构筑连点成线、覆盖全县的代表参与调解工作格局。

  建立诉前调解组织

  为加强对诉前调解工作的领导,成立了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为组长,县人民法院院长为副组长,及具有一定法律专业背景、矛盾调处技能较好的法官及3名人大代表为成员的诉前调解工作领导组,打造“人大代表+法官”的诉前调解工作模式,与诉前调解中心工作有机融合,做到代表常驻、群众常来、联络常有、效果常见。

  成立代表调解工作室

  今年4月份,扶沟县人大在县人民法院正式挂牌成立“人大代表调解室”,选派了6名群众信得过、责任心强、个人素质高、有一定履职能力的人大代表常驻县法院,开展诉前案件调解工作。主要参与调解土地承包权、婚姻家庭、小额借贷、劳动合同纠纷等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涉民生类案件。经过几个月的探索实践,市、县、乡三级人大代表参与县法院诉源治理的工作机制日渐完善,代表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接地气的调解模式,取得明显的实效,为更好地化解社会矛盾、减少当事人诉累提供了新的途径。2024年4月份“人大代表调解室”成立以来,累计接待来访群众500余人次,先后接受委派案件215件,调解成功103件,调解成功率47.91%,使近200多名即将对簿公堂的当事人握手言和,受到社会广泛赞誉。比如:人大代表诉前调解员乔瑞丹接手了一个物业合同纠纷棘手案子,当事人提出的问题拖了两年都没有得到解决,调解员做工作时当事人情绪很激动,很排斥调解工作,调解员不厌其烦地通过走访和多次电话沟通,双方事解心了,案件得到圆满解决。当事人十分满意,并给调解员赠送锦旗。这一案件的成功调解,正是我们诉前调解工作的缩影,随着时间的推移,经验的积累,诉前调解将在“多元化”调解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凸显更明显的成效。

  设立“人大监督岗”

  拓展代表“监督+调解”职能,以乡镇代表联络站为依托,在乡镇基层法庭设立了“人大监督岗”,聘请乡镇人大代表联络站的代表为特邀调解员,参与诉前调解,人大代表的“监督”职能拓展为“监督+调解”,人大代表调解的优势得到发挥。这些参与诉前调解的代表经常旁听庭审、见证案件执行、开展日常监督。随着县法院诉讼案件不断增多,基层法庭的诉前调解工作任务不断加重,监督岗的代表主动参与到了一些案件的调解中。由于人大代表与基层群众联系紧密,对当地情况非常熟悉,再加上群众信任度较高,参与调解的案件调解成功率高,乡镇人大代表联络站的作用也得到了充分发挥,让广大群众真切感受到“人大代表就在身边”,叫响“有事找代表”的口号,取得了较好的司法效果和社会效果。

  强化服务保障,增强代表参与调解工作信心

  聚焦代表作用发挥,不断提升服务保障水平,增强代表参与调解工作信心。

  强化资金保障

  县人大常委会协调资金80万元,专项用于人大代表诉前调解工作,解除代表参与诉前调解工作的后顾之忧。同时,督促有关部门积极落实补贴规定,要求调解成功一件纠纷、制作完整调解卷宗的,每人每案可领取100元补贴,激励代表主动作为,靠前调解。

  强化履职培训

  每年至少举办一次县级代表履职集中理论培训,指导各代表联络站每月组织一次专题学习活动。县法院对驻站和轮值代表定期开展调解知识讲座和经验交流活动。集中学习培训邀请人大常委会领导、党校教员、法官、优秀调解员授课,将常用法律法规、矛盾纠纷调处的方法技巧作为必讲内容,促进全县代表对调解工作的认识和调解水平的整体提升。目前,已开展履职培训5期含专职人民调解员共计86人次,有效提升了参与诉前调解工作的人大代表的履职能力和水平。

  强化沟通对接

  县人大常委会和县法院不定期召开座谈会,对现有的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工作措施,相互提出意见和建议,研究制定改进措施,最大限度保障此项工作的良好运转,形成了“人大+法院”共促诉前调解工作的格局,让代表在诉前调解中总结工作经验、积累专业知识、拓宽工作思路,推动代表成为司法机关与人民群众之间联络的桥梁,逐步成为善说理的调解员、懂法律的宣传员,在维护和谐稳定、推进基层治理中彰显代表作为。

  完善机制措施,提升代表参与调解工作效能

  加强对代表参与调解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协调县法院、司法局等单位建立工作机制,促进代表参与调解工作规范有序,高质高效。

  建立协调机制

  县人大常委会分管副主任负责统筹协调代表参与调解工作,法工委具体实施、选工委支持配合,县法院、司法局明确专人负责联络。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听取情况汇报,征求代表意见建议,研究解决代表参与调解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营造良好氛围和环境,保证代表履职和多元解纷工作互融互促,共同提升。

  制定工作制度

  出台《人大代表参与调解工作暂行办法》,制定调解原则、轮值坐班、首接负责、跟踪监督、定期通报等工作制度,让代表明白调什么、怎么调、调解卷宗怎么制、调解不成怎么办等实务操作流程,做到规范调解。当日轮值代表参与案件调解,必须全程参与、负责到底,并对一般性纠纷完成调解时限提出指导性意见,增强代表责任感,保持工作连续性。

  完善激励机制

  把代表参与调解工作纳入代表履职情况的评价内容,作为评选优秀代表和优秀基层联络站的重要依据,进一步激发代表履职热情,引导代表主动参与调解工作。每季度通报一次各联络站推荐的轮值代表工作情况,并记入代表个人年度履职档案,促进联络站关注代表参与调解情况,及时沟通,保证轮值顺利进行。

  人大代表参与调解工作,是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的务实举措,也是丰富拓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扶沟县人大常委会构建人大代表参与调解工作,在助力“平安扶沟”建设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下一步,扶沟县人大常委会将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的部署要求,持续加强代表参与调解工作的探索创新,完善提升代表联络站、代表调解工作室(点)等平台功能,构建更加协调高效的联动工作体系,促进代表全链条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对多元解纷的需求,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周口实践中贡献更多扶沟人大力量。

  编辑:李恒


原文链接:https://www.henanrd.gov.cn/2024/07-01/1977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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