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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力建设新发展理念示范区

发布时间:2024-06-20 作者:佚名 来源: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5月15日至16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于杰率执法检查组赴毕节市大方县、七星关区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环境保护“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实地检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饮用水源地保护、企业环保设施建设运行和环境保护法律责任落实情况。

  此次执法检查重点把握四个方面:聚焦污染防治制度落实情况,聚焦各方法定职责落实情况,聚焦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聚焦法律法规实施存在问题开展检查。切实发挥法律巡视利剑作用,始终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污染防治工作。

  

  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检查重点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和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运行等方面工作落实情况以及存在的突出问题是此次执法检查的重要内容。

  2021年12月5日,中央第二环保督察组现场督察时指出大方县城污水处理厂(一、二期)向西170米处存在污水直排、向东280米处天坑内有白色垃圾并有污水遗漏等问题。同时,警示片还曝光大方县存在“污水收集处理能力严重不足”“大量城镇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外排,当地还通过3条排污沟渠将污水违法排入附近溶洞,对独特的岩溶生态系统和地下水造成严重影响”等问题。

  “雨污分流管道建设情况怎样?”“刺鼻味道问题还是存在”……时隔两年半,执法检查组走进大方县红旗小区,通过与负责人沟通交流、现场查看管道设施建设等方式,详细了解小区污水溢流直排问题整改情况。

  据介绍,在2022年6月30日前,大方县通过修建597米污水管道将直排的污水引人县城三期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消除了污水直排溶洞问题。此外,还投资建成投运县城三期、四期污水处理工程,提升城市污水处理能力。加快推进城区污水主管网和支管网建设,完成12.9公里污水截污干管建设任务。通过以上措施,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已完成整改。

  毕节市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和措施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第一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的40个问题,700件信访件全部完成整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的21个问题完成整改18个,317件信访件全部办结;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反馈的304个问题完成整改301个……

  “要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最严格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持续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加快补齐环保基础设施短板,久久为功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于杰强调。

  

  守住群众饮水安全底线

  环境保护法规定:未达到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的重点区域、流域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限期达标规划,并采取措施按期达标。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明确:加强农村水环境治理和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实施农村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

  乌江水系支流的倒天河是毕节人民的“母亲河”,也是城区人民重要的饮用水源之一。执法检查组沿着倒天河水库边走边看,只看见烟波浩淼、水光潋滟,在蓝天白云下美不胜收。

  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人口急剧增长,农民在水库周边大量修建民房,周边群众的生活污水、人畜粪便、灰渣废物等直接或间接进入水库,使原本清澈甘冽的水库受到严重污染。

  为科学系统解决倒天河水库面临的环境问题,2014年12月以来,七星关区灌区对倒天河水库开展全流域环境综合治理,启动倒天河水库移民搬迁工程,加大违法违规建筑打击力度,及时拆除水库周边违规建筑。还开展库区牲畜养殖集中整治,取缔倒天河水库一、二级保护区内的养殖场。同时,加大水库周边生活垃圾清理,将大新桥街道垃圾处理纳入城市管理系统,确保让老百姓喝上“放心水、安全水、优质水”。

  毕节市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加强与周边地区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合作,先后修订完善与贵阳市、遵义市、安顺市、六盘水市、云南省昭通市、四川省泸州市的跨区域生态环境联合执法协议,常态化开展跨乌江流域和赤水河流域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截至2023年底,毕节全市县级以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率98%;主要河流出境断面水质优良率100%,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优良比例100%;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 95.32%,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 100%;纳入国家考核的5个地下水点位水质全部达标。

  

  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出新绩

  通过两天的现场检查,执法检查组发现一些环境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如“环保基础设施短板较为突出”“重工业行业平均能耗水平整体较高”“没有让行政执法真正‘长牙齿’”……指出问题的同时,执法检查组对毕节市相关工作成效感受深刻。

  强化机制保障制度。毕节市制定出台《毕节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毕节市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办法》《毕节市环境保护督察问责办法》等,通过制度引领,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更加扎实,问效机制更加完善。

  夯实法治基层基础。毕节市先后制定《毕节市乡村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毕节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并会同六盘水市强化协同立法,制定出台《毕节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韭菜坪景区共同保护的决定》《毕节市赫章韭菜坪景区保护条例》,生态立法工作成效明显。

  突出创新推动示范。率先在全国推进林业碳汇试点市建设,黔西市颁发全省第一张林业碳票。黔西市化屋村、百里杜鹃管理区、赫章县海雀村、七星关区亮岩村获省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基地命名,在拓宽“两山”转化路径上为全省作出有益探索。

  针对执法检查组发现问题和提出建议,毕节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游劲松当场表态:“将全面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高质量发展为统揽,认真实施大生态战略行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推动‘十四五’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奋力建设贯彻新发展理念示范区。”(撰稿:人大论坛全媒体记者 甘玥)


原文链接:https://www.gzrd.gov.cn/xwzx/rdjj/202406/t20240619_848874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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