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绘生态文明建设新画卷
优良生态环境是贵州最大的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
如何牢牢把握住这一发展优势、竞争优势,不断厚植高质量发展生态优势?
带着问题,4月16日至17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世杰率执法检查组赴黔西南自治州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环境保护“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围绕地方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执法监管责任落实情况以及企业环境保护法律责任落实情况等方面开展检查。
绿色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
站在坡顶,兴仁市远程煤矿尽收眼底:矿区呈阶梯状向下延伸形成一大块黑黝黝地盆地,铲车、运输车来来回回地在“盆底”忙碌着,而远处的“盆沿”处栽种了不少绿树。
“远程煤矿是省内首家获批的露天煤矿,我们积极响应政府‘富矿精开’的部署,持续加强系统管理并编制露天开采项目发展规划。”公司负责人向执法检查组介绍,远程煤矿有采掘、运输、排土、边坡监控、机电、防排水、防灭火、监控等八大系统,确保安全高效地生产。
“同时,我们也特别注重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在矿区内设有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分别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和垃圾进行处理和回收利用;并且积极开展补植复绿工作,减少对环境的污染、提高植被覆盖率。”公司负责人说。
执法检查组对远程煤矿进行的环保措施表示认可,并提出“要进一步提升矿山修复、固废治理效能,综合运用整形削坡、碾压覆土、雨水截排、绿化恢复等措施,逐步恢复矿山绿化植被及生态功能”等要求。
在生产生活中,必然产生大量垃圾,采取什么措施实现减量化、无害化甚至资源化地处理?
在执行中加强监管,通过开展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大排查、“无废城市”创建基础研究等工作,逐步摸清、掌握工业固体废物存量基数和增长速度,并通过下游产业链、生态修复等方式不断拓宽综合利用渠道。2023年,全州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1201万吨,综合利用率76.61%,并呈逐步上升趋势。
对于生活中产生的垃圾,《黔西南州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等文件的出台实施,对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无害化处理进行了规范;兴义市制定《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实施细则》也完善了示范区分类投放设施,同时建成生活垃圾分类亭(房)138座。
在综合施策下,2023年全州秸秆综合利用量91.13万吨,综合利用率90.13%;全州报告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情况目标任务完成率137%,农膜回收率86.63%。同时全州2000余家产生危险废物单位在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登记,实现了对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处置的全过程监管,真正将“绿色”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各方面、全过程。
法治铺就万峰湖生态保护之路
万峰湖湖泊水域涉及我省黔西南州、云南省曲靖市、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沿湖居住着10多万人民群众。由于缺乏科学规划和有效管理,万峰湖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一湖碧水”一度沦为黑臭水体。
万峰湖如何治理?成效如何?检查组尤为关心。
在法治保障方面,为破解水域分割管理、治理步调不一的难题,贵州、广西、云南签订协同立法工作协议,就立法层次、制度设计、合作分工、协同落实等达成共识。《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万峰湖保护条例》《百色市万峰湖保护条例》于2023 年1 月1日起实施,曲靖市也将于今年6月提请审议,三地达到了协同立法的基本目标。
在执行方面,黔西南州加强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统筹万峰湖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水环境污染问题得到根本性解决,万峰湖库水质从“十三五”初期的劣V类水质提升到2023年末的I类水质。
成效来之不易,更要倍加珍惜、不断巩固拓展。
为此,兴义市、安龙县与广西隆林县、西林县、云南罗平县各人民检察院签订了《关于万峰湖流域生态环境检察公益诉讼案件跨区划管辖暂行办法(试行)》;黔西南州牵头成立黔桂滇万峰湖联合检察室,解决了跨区域治理“上下游不同行、左右岸不同步”的问题,共同为万峰湖流域生态保护持续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要进一步做好万峰湖保护‘后半篇文章’,继续发挥跨区域联动、跨部门协作的好经验好做法,持续增强检察公益诉讼效能,以法治力量、法治思维让万峰湖水更绿景更美。”执法检查组提出要求。
合力夯实生态文明建设之基石
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连年稳定保持在99%以上;
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率和主要河流、重要湖库水质优良率连年稳定保持100%;
全州森林覆盖率从2011年的46%提高到现在的63.19%;
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零发生”纪录已保持16年……
经过多年深入的污染防治攻坚战,黔西南州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巩固提升,绿色底色越来越靓。
“从现场检查和汇报的情况来看,黔西南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推进环境保护‘一法一条例’的有效贯彻实施,认真执行环保重要法律制度,深入开展污染防治攻坚,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稳定,成绩值得肯定。”执法检查组认为。
在认同成绩的同时,检查组也指出目前还存在的问题:一些企业自觉守法意识不强,擅自停运环保设施、偷排偷放;部分河流断面受城镇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地表径流等影响,水质不稳定;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存在一定环境风险隐患;城镇污水收集管网不完善、雨污不分流等等。
针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不足之处,执法检查组表示,环境监管形势依然严峻,各级各部门要严格对照环境保护“一法一条例”,逐条逐项自查自纠本州各项制度规定落实、法定职责履行、法律责任追究等工作情况,凝聚各界力量形成全社会共同保护和治理的格局,合力为谱写美丽贵州建设的黔西南新篇章作出更大贡献。(撰稿:人大论坛全媒体记者 王晓琳)
原文链接:https://www.gzrd.gov.cn/xwzx/rdjj/202406/t20240612_848617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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