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绿”而行 厚植绿色发展优势
如何厚植绿色优势、释放生态红利,让生态环境“高颜值”与绿色发展“高质量”协同并进?
4月24日至25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桑维亮率执法检查组赴安顺市,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查看数据档案和暗访等方式,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环境保护“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
产业发展逐“绿”而为
在西秀区轿子山镇虹龙村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示范点的厂房内一派繁忙景象:机器隆隆作响,工人们有条不紊地将秸秆精细粉碎、严格打包、整齐码放……生产流畅而高效。
“我们现在以黑麦草300元一吨、油菜秸秆450元一吨的价格向老百姓回收秸秆,用来生产复合饲料,主要提供给大型养殖场。”贵州志成三合牧草有限公司负责人向执法检查组介绍,公司每天可处理秸秆1000吨,产出饲料300吨左右,产品供不应求。
近年来,为有效遏制露天焚烧秸秆污染大气,持续做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西秀区制定实施了《西秀区2022-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
在回收时,通过建立秸秆综合利用生态补偿、遗弃秸秆回收、收集经纪人购销等机制,持续增进收购效率并减少秸秆离田收集成本。目前,全区有秸秆收储中心17个、秸秆收储站192个,便利农户搬运秸秆、提高收储量。
在综合利用中,各乡镇可自主择选项目引进,因地制宜地持续推进秸秆综合饲料化、肥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种种举措不仅将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86%以上,还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当地群众的额外收入。
“变废为宝”不仅是在田间地头的一条绿色发展新途径,也是工业企业积极承担环保主体责任的一项重要举措。
在镇宁自治县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钡渣处理点,执法检查组看到一片山地已被开挖成盆地,常年累月因工业生产而产生的钡渣填埋于此,表面被层层厚膜覆盖。
如何处理新产生的钡渣并移除这一存量污染源?
“红星公司一直在推进钡渣综合利用的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近几年产生的钡渣已不再填埋处理,而是经过无害化处置后用于制砖、水泥熟料等建筑原材料的使用。已填埋的钡渣也将逐步启出进行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公司负责人告诉执法检查组,2023年公司加大钡渣综合利用运费补贴力度,综合利用率逐渐提高,其中月综合利用率最高可达88.55%。
“要积极研究固废综合利用新技术,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变废为宝让资源得到更加高效、可循环利用,提高产业‘含绿量’。”执法检查组指出。
生态环境护“绿”而兴
普定县夜郎湖是1993年建设普定梭筛电站时形成的一个人工湖,湖泊主源为三岔河,是安顺市中心城区和普定县的重要饮用水源地。
“除了加强日常人力巡管、设置警示标牌标语和护栏护网等传统方式,我们还利用各种技术加强监管。”在三岔河信息监控平台,工作人员一边演示“技术防”各项功能,一边向执法检查组介绍:33个视频监控点全天候实时在线监控水域岸线,确保及时消除污染隐患保障水质;无人机、潜探设备可以从空中、水下多角度对各类水资源进行监管。
保护人民群众的“大水缸”,不仅是环境保护部门一家的职责,各单位部门甚至个人都是不可忽视的重要力量。
“办理国电安顺发电有限公司夜郎湖排污案,促使公司投入373万元实施公司水源地预处理系统污水治理项目,实现生产用水循环利用”,这是普定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行政公益诉讼案。
“普琼煤矿将抽出的矿井废水排入夜郎湖准保护区上游的蒙坝河中,在案件审理中自愿承担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费用155457.78元,并种植70亩公益林实施异地生态恢复”,该案件的办理则始于一位人大代表提供的线索。
“我们与人大常委会联动、与各行政机关‘府检联动’形成合力,以公益诉讼检察、行政检察、民事检察、刑事检察为抓手,共同守护生态文明建设。”普定县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告诉执法检查组,仅2023年就查办非法捕捞案件36件。
“要坚持政府主导、科学规划、保护优先、综合治理、强化监管,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人大代表等各自的优势,进一步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管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执法检查组充分肯定了“代表建议+检察建议”“府检联动”等行之有效的好经验好做法,并提出要求。
高质量发展向“绿”而行
在治理成效方面,安顺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较2017年(95.9%)上升3.3个百分点,PM2.5浓度较2021年下降4.3个百分点;12个国控、省控主要河流考核断面水质优良率连续6年保持100%,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100%。
在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方面,全市乡镇范围内行政村及 30户以上自然村寨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覆盖率100%,城市 (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99.09%,医疗废物新增处置能力 10 吨/日……
在看到安顺市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成绩的同时,执法检查组在暗访时发现:“2024年度需完成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共性问题中普定县空白区(青山片区)污水管网建设,至今未有工程性动工”“平坝区阳光小区旁污水溢流河道问题虽已整改完成,但周边菜市场有污水进入雨水沟,小区内环境和河道沿岸整治过程中泥土进入河道”“对‘低小散’企业监督力度不足,生活垃圾、污水直排外环境”……
“要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六个出新绩’,不折不扣贯彻实施环境保护“一法一条例”,千方百计补齐短板弱项,深化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法律制度实施宣传、污染防治攻坚、监管能力建设等工作,厚植生态优势,让绿色成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更加坚实、更加厚重、更加亮丽的底色。”针对问题,执法检查组提出要求。(撰稿:人大论坛全媒体记者 王晓琳)
原文链接:https://www.gzrd.gov.cn/xwzx/rdjj/202406/t20240614_848712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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