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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水土保持“一法一例”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24-06-15 作者:佚名 来源:福建人大网

  

  近日,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福建省水土保持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检查。

  福州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赴长乐区,实地察看了福州机场第二高速公路和南山府房地产项目水土保持措施落实情况以及月牙湖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情况,并在市人大机关召开专题汇报座谈会,听取市直有关部门关于水土保持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

  执法检查组对长乐区和市直有关部门水土保持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并对进一步贯彻落实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提出建议: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水土保持工作“不进则退,进则全胜”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充分认识开展水土保持法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努力形成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要强化规划引领,建立健全水土保持空间管控制度,锚定“十四五”水土保持治理任务,有效推进水土保持项目建设,推动重点地区编制水土保持专项规划,构建全市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建设总体发展框架。

  三要健全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法定责任,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事前审批和事中、事后监管,严防人为水土流失行为。要强化部门联动,水利、生态、建设、交通等主管部门要加强源头把关,做好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工作,对建设项目不履行水土保持方案的要依法严肃查处。

  



原文链接:http://www.fjrd.gov.cn/ct/11-188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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