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坚定制度自信,高质量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
仲夏时节,燕赵大地麦浪翻滚,满目金黄,又是一年好“丰景”。
在这片热土上,中国共产党人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进行了艰辛探索和不懈努力。其中,解放战争时期在石家庄召开的华北临时人民代表大会,更是被誉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前奏和雏形”。
今年,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70年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深深扎根中国社会土壤,汲取充沛养分,至今已是郁郁葱葱、枝繁叶茂。70年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巩固、完善和发展,更加成熟、更加定型,这是一个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持续探索、长期实践、渐行渐进的过程。70年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为党领导人民创造经济快速发展奇迹和社会长期稳定奇迹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成为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
新时代新征程上,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对于党领导人民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意义重大。近年来,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紧紧围绕河北省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依法履职、守正创新,在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实践中始终坚定制度自信,不断丰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稳中求进推动新时代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石家庄城市面貌。图/视觉中国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
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重大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保证。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始终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作为坚定不移的政治坐标,自觉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高标准开展主题教育,健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落实机制,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工作中,我们切实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作为必修课和基本功,进一步夯实人大工作理论根基。”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董仚生表示,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坚决把党的领导全面、系统、整体地落实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紧紧围绕省委中心工作谋划实施立法规划和工作计划,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在党的领导下,与“一府一委两院”和有关方面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本届以来,共召开党组会43次,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会12次,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向省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重要工作70项,选举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56人次。
“实践证明,党的领导坚持得越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方向越明确,职能作用就发挥得越充分,人大制度优势就越能得到彰显。”董仚生说。
2024年5月28日,河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河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河北省人大常委会供图)
坚持良法善治,切实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
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在省委的领导下,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持续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更好服务经济社会改革发展大局。
审查批准预算、监督预算执行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是人大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重要保障。
根据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河北省人大常委会从去年开始启动预算审查监督条例修订工作。经两次审议,今年5月28日,河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河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于6月1日起施行。
新修订的《河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重点对预算审查和批准、预算执行监督、政府债务审查监督、预算的审计监督等方面作出规范。
在强化重点审查监督内容方面,坚持预算全口径审查和全过程监管,明确重点审查支出预算的总量与结构、重点支出与重大投资项目、部门预算财政转移支付、政府债务、预算绩效管理等。在创新审查监督方式方面,要求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健全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立预算审查前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机制;预算审查监督可以聘请专家或者第三方机构提供协助。
在突出政府债务审查监督方面,将政府债务内化于预算草案、预算执行情况、预算调整方案和决算草案的编报内容和审查重点,要求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建立每年听取和审议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制度。在完善预算审计监督方面,进一步明确审计工作报告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的重点内容,突出跟踪监督,建立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机制,强化审计结果运用。
新修订的《河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制度规定明确,针对性更强,反响良好。大家认为,这将有利于强化预算约束,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进一步看好人民“钱袋子”,推动人大预算审查监督纵深发展。
此外,按照省委要求,为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暴雨洪灾导致的人员伤亡,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制定了防汛避险人员转移条例;围绕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制定修订了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新能源发展促进、优化营商环境等法规;紧盯防范化解风险隐患,修订了安全生产条例,制定了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
突出区域协同立法,推进实施重大国家战略。
聚焦打造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先行区、示范区,河北省人大常委会联合京津人大,出台首个五年协同立法规划,有效保证了协同立法的系统性和整体性。出台《关于推进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的决定》,整合区域创新资源,健全协同创新体系,规范、引领和保障区域协同发展、创新发展。
目前,京津冀三地人大正在积极推进京津冀社保卡居民服务“一卡通”协同立法,保障实现一卡多用、跨省通用,便利群众办事,提高服务效能。
健全完善立法机制,切实提高立法工作的针对性和操作性。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关于加强立法工作 提高立法质量的若干意见》,明确采取成立立法专班、加强立法论证、提高审议质量、拓宽群众参与等措施,务求各项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
本刊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河北省现行有效的省本级法规229部,批准设区的市法规245部,自治县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40部。其中,本届以来,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共出台法规17部,审查批准设区的市法规44部、自治县单行条例11部。
令在必信,法在必行。一件件务实管用法规的颁布施行,为河北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2024年3月20日,京津冀三省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调研“一卡通”场景建设系统平台。(河北省人大常委会供图)
坚持问题导向,确保监督工作有力有效
人大监督是国家权力机关代表人民进行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
“人大监督既要见微知著,防患未然,又要亡羊补牢,防止问题反复反弹;既要担当作为,较真碰硬,也要依法依规,不错位越位。”董仚生表示,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制约高质量发展、营商环境和民生领域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监督、联动监督、协同监督,寓支持于监督之中,确保人大监督发力更加精准、效果更加明显。
针对特定领域、特定问题或特定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提升人大监督工作实效。
今年,按照省委要求,河北省市县人大上下同题共答、同向发力,扎实开展《河北省防汛避险人员转移条例》贯彻落实情况专项监督行动,确保安全度汛。
《河北省防汛避险人员转移条例》,于2024年1月获表决通过。该条例规定,河北省汛期为每年的6月1日至9月30日,正常年份主汛期为7月10日至8月10日,“七下八上”为防汛关键期;进入主汛期和防汛关键期后,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应当加强预报预警、协调联动、会商研判、信息共享、应急值守,及时做好防汛避险人员转移各项工作。
当前,河北省已经进入汛期。“培训防汛责任人1152人次,印发明白纸5.83万份”,“对49名县级预警信息接收人和317名基层信息员、协理员进行了更新”,“水库、河道等重点点位明确了788名包联责任人”……根据省人大常委会专项监督工作安排,内丘县人大常委会迅速行动,积极开展人员培训和现场视察,推动法律规定落地见效。
人大联动监督,是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持续推进的一项工作创新。
去年,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围绕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种业振兴、科技成果转化、旅游发展四个领域,开展四级人大、五级代表联动监督,推动解决了一大批“老大难”问题,得到了各方面好评。
营商环境好不好,经营主体感受最直接、最真切,也最有发言权。
“从调研和检查情况看,全省上下把优化营商环境摆在重要位置,政策供给与实施有力有效,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加快涌现,法治化制度化建设更加完善。”依托五级人大代表建立的省人大常委会优化营商环境监督工作固定监测点问卷调查显示,89.19%的受访企业认为营商环境较2022年有改善,其中35.99%的受访企业认为“有较大改善”。
联动监督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一些部门在梳理自身承担的优化营商环境职责方面还有差距,企业“招才难”、“招工难”问题凸显,有的地方和部门与企业沟通的主动性、及时性、有效性不足。
对此,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建议相关部门要公开优化营商环境责任清单、任务清单、业务清单,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回应民营企业合理诉求,实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反馈;强化“招工也是招商”理念,千方百计完善基础教育和医疗等公共服务短板,吸引和留住高端人才。
延续联动监督行之有效的好做法,2024年,河北省人大常委会重点聚焦防洪工程体系建设、绿色建筑发展、残疾人保障三领域开展联动监督,目前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深入开展协同监督。
去年,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携手京津人大出台《关于构建京津冀人大协同监督机制的实施意见》,承办首次联席会议,协同监督驶入快车道。今年,京津冀三地人大重点围绕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情况开展协同监督。
扎实而又富有成效的监督工作,有力推动“省之要事”得到贯彻落实,有力保证法律法规得到深入实施,有力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实现。
坚持发挥代表作用,全面提升代表工作能力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人员,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
只有充分尊重代表、紧紧依靠代表、密切联系代表、用心服务代表,才能推动人大工作更好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
目前,河北省共有五级人大代表17.1万人,代表全省7400万人民参加行使国家权力。河北省人大常委会认真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要求,全面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支持和保障代表更好依法履职、发挥作用。
保障代表依法有效履职。修订了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等一批制度性文件。举办四期代表履职培训班,实现新任基层省人大代表履职培训全覆盖。推进代表履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优化升级,实现全省人大代表履职“一人一案”,议案建议“一网通办”,家站活动“一图通览”,努力打造人大代表工作新途径,着力提高代表履职服务效率。
深化拓展“两个联系”。本届以来,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常委会委员直接联系387名基层省人大代表,邀请代表参加视察调研800余人次、列席常委会会议113人次,有效拓展了代表参与的广度和深度。紧紧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国家战略在河北的贯彻实施,就数字经济、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等10个专题组织全国人大代表开展会前集中视察,就电子信息产业发展、港口转型升级、生物医药产业发展3个专题组织全国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调研活动。建立代表家站5615个,实现全省乡镇、街道代表家站全覆盖。组织开展全省五级代表“进家入站”活动,让人民群众在家门口就能找到代表,充分发挥代表家站“民意窗”、“连心桥”作用。
高质量办理议案建议。坚持全覆盖、全流程跟踪督办和重点专项督办相结合,人大督办与政府“开门办案”相结合,连续两年开展省人大代表建议全过程督办专项行动,推动承办单位围绕本部门职能工作,研究分析代表建议反映的深层次全局性问题,确保代表提出的“好建议”转化为推动发展的“金点子”。
随着代表工作纵深推进,人大代表的“根”必将深深扎在人民群众之中、扎在基层土壤之中,激励人大代表履职尽责,当好党和国家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
历史和现实都表明,制度稳则国家稳,制度强则国家强。坚定制度自信,我们有勇气面对任何挑战;坚定制度自信,我们有力量攻克一切难关;坚定制度自信,我们有底气取得更大胜利。适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重大历史节点,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使命,总结运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和人大工作经验,从中汲取守正创新、砥砺奋进的智慧和力量,为加快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北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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