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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人大: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彰显地方立法为民温度

发布时间:2024-05-25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人大

  近年来,蚌埠市人大常委会深刻理解把握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深刻内涵和精神实质,在立法全过程各环节广泛听取吸纳各方面意见,创新民主方式、改进民主举措,确保地方立法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

  基层民意搭上立法“直通车”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确立了首批11家基层立法联系点,并出台了《蚌埠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定》。多年来,市人大常委会以基层立法联系点为重要抓手,不断丰富和拓展基层群众参与立法的广度和深度。对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养犬、停车、物业管理等法规,在立法过程中,通过微信或者书面征求意见,组织基层立法联系点负责人座谈或者直接到基层立法联系点与群众面对面交流等多种方式,听取基层群众原汁原味的意见建议,使立法更接“地气”。今年4月,市人大常委会更新了基层立法联系点并予以授牌,涉及高校、村居、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并新增律师事务所、司法所、乡街人大等基层单位,覆盖范围更广泛,专业性、代表性更强,进一步增强地方立法与人民群众的互动互通效果。

  多方参与提升民主“含金量”

  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每部法规草案均召开相关领域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座谈会,充分发挥代表和委员专业优势和深入基层熟知民情的特点,为法规草案修改建言献策,提升民意贴合度。在《蚌埠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立法过程中,开展“我为立法建一言”活动,多次邀请企业界人大代表参加座谈、发表意见,梳理出政务服务平台多共享少、政策不好找难落实、管理部门多职责界限不清、人才招不来留不住等问题,为优化营商环境立法提供实践支撑。此外,每年还会选取一部群众关注度高、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多的法规草案参加政党协商座谈会,充分听取民主党派意见建议,提高立法质量。

  民声传递问计问到“家门口”

  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保证人民通过多种途径有序参与立法,做到立法前问需于民、立法中问计于民、立法后问效于民,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公民王某为某小区业主委员会成员,其对《蚌埠市住宅物业管理办法》的审查建议受到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注和采纳。去年,住宅物业管理立法启动,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注意吸收包括王某在内的普通市民对条例制定的意见和建议,在一审、二审各个环节多次召开座谈会,关于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明确物业承接查验应当移交的资料等具体建议被吸纳,将“金点子”变成“金箍咒”,确保住宅物业管理立法更贴近民心、更解决民需。

  筑牢基础用足用好“传家宝”

  市人大常委会不断探索创新调查研究方式方法,确保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蚌埠市停车管理条例》立法过程中,制发1000份调查问卷,详细了解全市停车管理现状和存在的突出问题,为有效解决停车难、停车乱问题提供民意基础。《蚌埠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立法过程中,先后到禹会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龙子湖区延安街道老年食堂,了解老年助餐等养老服务的运营状况,提出“上门送餐服务”“支持助餐服务机构微利、可持续运营”等制度构建。《蚌埠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立法之初,到城市多条主干道十字路口实地考察,与一线交通干警交谈,了解电动自行车通行现状和执法难点,针对共享单车、外卖骑手不遵守交通规则问题,在法规中对“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经营企业”“使用电动自行车从事快递、外卖、闪送等经营活动的企业”提出具体要求,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

  

  


原文链接:http://www.ahrd.gov.cn/article.jsp?strId=17165413393814721&strColId=a37cff5f6feb49448a75337564e851c8&strWebSiteId=1448865560847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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