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当前所在:首页 > 监督纵横 > 正文

博乐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成果转化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办法》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24-05-20 作者:佚名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

  8月2日—3日,博乐市人大常委会对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成果转化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成果转化法>办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博乐市人大常委会检查组一行听取博乐市人民政府贯彻实施科技成果转化法“一法一办法”情况汇报

  

  检查组先后到新疆楚创高科种业有限公司、博州禾大科技公司、博乐市红叶葡萄酒业酿造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阿都沁艾勒畜牧良种繁殖专业合作社、新疆漠上行食品有限公司、博乐市创业孵化基地实地了解科创企业和科创园区贯彻落实法律法规、科技研发、成果转化等相关情况。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殷召强汇报了博乐市贯彻落实科技成果转化“一法一办法”情况,州市人大代表和职能部门相关负责人围绕博乐市推进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情况、发挥企业科技成果转化主体作用、引导激励研究开发机构和科创企业转化科技成果、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以及法规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等方面进行座谈交流。

  

  博州人大代表、州人民医院急诊与重症科学科主任殷惠美与新疆楚创高科种业有限公司负责人交流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工程中,从研发产品到占领市场份额,需要解决科技创业人才队伍从哪里来,研发产业的优势从哪里来,能不能促进地方经济得到又好又快的发展和惠及基层人民群众。一是加强与高校精准合作,打通产学研的创新链条。二是打通科技创新政策落地的“最后一米”,多部门联合制定的配套政策和文件,要明确科技成果转化的界限,划定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的红线。三是建立科技成果信息库,企业技术的需求库,搭建科研院所高校与企业之间信息需求交流互动平台”。博乐市人大代表、博州兴旺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徐兴旺建议。

  

  

  博乐市人大代表、博州兴旺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徐兴旺与新疆楚创高科种业有限公司负责人交流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执法检查组要求。要持续深化对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认识,进一步营造重视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的氛围,切实提高博乐市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工作组织程度,把科技创新作为企业转型升级的主抓手和主动力。通过招商引资、引导企业自主创新等方法壮大创新主体,不断加大科技投入,强化产学研联合,推动产业升级,集聚科技人才。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及时研究解决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开创博乐市科技转化工作新局面,促进博州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贡献。(博乐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 张志刚 供稿)

  

  

  编辑:古努丽

  审核:冉海霞

  终审:董晔林

  


原文链接:https://www.xjpcsc.gov.cn/article/0ebf9b1dc2604a848093c99e725032a9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