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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贵州省工会条例》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24-05-19 作者:佚名 来源: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4月17日至23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调研组,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贵州省工会条例》(以下简称工会“一法一条例”)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各市(特区、区)街道、国有企业、户外劳动者综合服务站、机关单位等10余个点位,通过实地察看、查阅资料、座谈交流等方式,详细了解各级工会组织在工会联席会议和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建设、基层工会组织建设运行、工会经费收缴和资产管理等方面工作的落实情况。检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民营企业、新就业形态等,对企业建会入会、职工文化阵地建设、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的工作进行暗访检查,通过发布征求意见公告、发放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完善法律法规和促进贯彻实施的意见建议。

  

  

  

  检查组认为,工会“一法一条例”修订颁布施行以来,全市各级工会组织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全力贯彻落实各项规定,多项工作得到市委、市政府和省总工会领导肯定性批示,全市工运事业持续保持蓬勃发展,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在执法检查座谈会上,检查组强调,在下一步工作中,要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组建,推动基层工会规范运行。要积极探索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入会模式,切实抓好“小、散、弱”企业工会组织建设,发挥乡镇(街道、社区)工会“兜底”作用,最大限度把游离在外的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拓宽基层工会组织覆盖面;要进一步规范完善协调机制,有效解决劳动关系和工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积极推动完善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和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着力解决劳动关系、职工队伍、工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进一步推动经济技术创新,加快形成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新质生产力。要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积极选树“凉都工匠”和“凉都金牌工人”。同时,强化经费投入,调动广大职工创新创效的积极性,努力提高企业竞争力,加快形成企业新质生产力;要进一步增强工会干部的履职能力,切实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要强化工会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认真落实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机制、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协商协调机制、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制,有效维护职工各方面的合法权益;要进一步强化工会经费的收缴和工会资产的管理,为工会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要依法依规抓好工会经费的收、管、用工作,不断强化税务代收工作,做到应收尽收,加强工会经费的预算管理和审查审计监督,按照有关规定用好工会经费;要进一步加深工会“一法一条例”宣传贯彻执行力度,为工会依法开展工作创造条件。要大力开展工会“一法一条例”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活动,大力宣传工运事业的先进经验和典型事例,增强全社会贯彻实施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提升工会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供稿:市人大社建委  陈柏青)


原文链接:https://www.gzrd.gov.cn/gzdt/jdgz/zfjc/202404/t20240428_843641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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