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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医保局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75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5-19 作者:佚名 来源: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冯沛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县级三级公立医疗机构开展医学美容、辅助生殖及特需医疗服务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医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针对“允许县级公立三级医疗机构开展医学美容、辅助生殖及特需医疗服务等项目”的建议

  省医保局收到后立即组织分析研判,由牵头处(室)会同相关业务处(室)进行座谈讨论,形成初步意见,拟对“辅助生殖、医学美容”类医疗服务项目使用范围进行调整,“医学美容”类项目使用范围调整为全省公立医疗机构均可开展;“辅助生殖”类项目使用范围调整为省、市(州)和县级直接管辖的三级医院开展。目前,已将相关项目的拟修订意见发省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征求意见,待相关部门反馈后,我们将充分吸纳予以完善,报请审议后印发实施。

  同时,省医保局对您提出建议事项积极关注,进一步探索和优化现有医疗服务项目开展使用范围,拟同步对“苗医”类医疗服务项目使用范围进行优化调整,提升价格项目的兼容性。

  下一步,我们将常态化做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新增和修订工作,加强与卫生健康部门沟通对接,共同对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的临床准入、合理性、适用性等进行研判分析。定期组织医疗机构进行申报新增、修订事项,提高审核效率,积极支持“新技术”医疗服务项目临床应用,不断提升价格项目与医疗技术和医疗活动改良创新的兼容性,促进医疗技术创新发展。

  贵州省医疗保障局

  2023年6月27日

  (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https://www.gzrd.gov.cn/gzdt/dbgz/yajy/202401/t20240110_835145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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