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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审议水污染防治法修正案草案

发布时间:2024-05-19 作者:佚名 来源:湖南人大网

  新华社北京6月22日电(记者高敬)22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分组审议了水污染防治法修正案草案。很多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认为,草案在初次审议后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已经基本成熟。

  吕薇委员表示,草案充分体现了与环境保护法相衔接的原则,加强了生态保护的内容。同时,加强了地方政府的环境保护责任,强调流域的联合防治,严格法律责任和加大处罚力度等。

  “草案针对该法过去在贯彻实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作出了很好的修改,使这部法律的针对性、可操作性更强了,已经比较成熟。”罗清泉委员说。

  陆浩委员表示,草案体现了改革精神,把实践中成功的一些经验和做法写入了法律,希望能够尽快颁布实施,为解决现存的比较突出的水污染问题和水生态恶化问题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武器。

  在对草案表示赞成的同时,一些委员还提出了修改建议。

  车光铁委员表示,对农业和农村水污染防治工作,尽管草案已作出规定,但农业和农村水污染防治确实面临很多困难。“建议针对目前农村实际,对统筹资源配置、强化宣传教育、明确责任落实、引入社会力量、加强监管措施等内容,进一步作出明确细化规定。”

  邓秀新委员说,关于水源地的保护,建议增加一条,即对于单一饮用水源的地级以上城市应该建立备用水源和应急水源,并定期对备用水源地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城市供水安全。


原文链接:https://www.hnrd.gov.cn/content/2017/06/27/72539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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