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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人大:做实“融”字文章 促进地方性法规从“纸张”跃入“实践”

发布时间:2024-04-30 作者:佚名 来源:四川人大网

  地方立法是完善地方国家治理体系,提升地方治理能力的有效形式。泸州市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高质量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已制定颁布9部实体性法规。徒法不足以自行,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在于从纸上条文变为行为准则。为进一步将地方立法成果转化为基层治理效能,着力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泸州市人大常委会全力推动地方性法规(以下简称“法规”)“列入普法、进入执法、融入司法、纳入监督”(以下简称“四入”),突出“融”字推进法规融入司法,让法规在司法实践中长出“牙齿”,发挥作用。泸州市地方性法规融入司法相关做法,先后被全国人大、省人大及省市相关媒体宣传报道。
原文链接:http://www.scspc.gov.cn/jcrd/202404/t20240428_463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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