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浦区人大继续探索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向街道办事处延伸
发布时间:2024-04-11
作者:佚名
来源:上海人大
为贯彻区人大常委会2024年度工作要点关于探索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向街道办事处延伸的要求,继年初试点对豫园街道办事处作为实施主体的《黄浦区豫园地区综合管理办法》备案文件开展“开门办理”后,4月8日下午,区人大法制委再次试点对淮海中路街道办事处作为实施主体的《黄浦区新天地地区综合管理办法》备案文件进行集中“开门办理”。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姚晓红出席并讲话。
姚晓红一行先行实地调研了太平洋新天地地区绿色低碳项目总体规划和未来发展情况,前往瑞华居民区实地了解了新天地居民区基层治理、社区事务服务运作情况。在随后召开的
备案文件集中“开门办理”会议上,淮海中路街道办事处和新天地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人详细汇报了文件起草过程和主要内容,区政府办公室负责人汇报了文件合法性审查情况,部分市、区人大代表发表了审查意见,区人大法制委、区人大城建环保委主要负责人分别发表了综合性审查意见和专业性审查意见,并提出了进一步完善《管理办法》和下一步具体实施的意见建议。
姚晓红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本次“开门办理”活动。她强调,完善和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近年来党中央和全国人大高度关注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一项需要不断在实践中探索完善的工作。近年来,区人大结合《黄浦区加强历史风貌区、优秀历史建筑和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实施办法》《黄浦区豫园地区综合管理办法》《黄浦区新天地地区综合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积极探索从“闭门审查”到“开门办理”,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下一步,要继续深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开门办理”的有效举措,积极探索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向街道办事处延伸的领域和载体,不断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建设,切实发挥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这一法律监督方式的作用。
原文链接:http://www.spcsc.sh.cn/n8347/n8379/n8380/u1ai2651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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