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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人大:开展《漳州市政务服务条例》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24-04-02 作者:佚名 来源:福建省人大常委会

  

  受漳州市人大常委会委托,3月28日,华安县人大常委会组织成立执法检查组深入县政务服务中心、经济开发区便企服务中心对《漳州市政务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通过实地查看窗口、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征求企业代表意见建议等方式,详细了解《条例》贯彻落实情况以及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指导意见。

  执法检查组充分肯定县政务服务中心、经济开发区便企服务中心在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及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所做的工作,并强调:

  要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深刻认识《条例》实施对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意义,坚持创新实践,突出便企利民,提升服务效能,着力为企业、为群众办实事,提升助企纾困工作质效。

  要着力锻造服务队伍。加强沟通联络,强化对窗口人员的培训,培养一支业务素质高、综合能力强,服务态度好的专业化队伍。

  要做好惠企政策宣传。通过窗口、平台、走访、宣讲等多种途径,加大惠企政策宣传力度,做好政策解读,为企业快速了解惠企政策提供便利。

  要深化“放管服”改革。坚持系统思维,一体推动“放管服”改革向纵深发展,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最大限度精简审批材料和审批流程,加快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促进政务服务高质量发展。



原文链接:http://www.fjrd.gov.cn/ct/11-187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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