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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农业“芯” 护航中原农谷高质量发展 《河南省中原农谷发展促进条例(草案)》提请审议

发布时间:2024-03-29 作者:佚名 来源:河南人大网

  河南省人大融媒体中心讯(记者 王紫仪)作为农业大省、粮食大省,河南的小麦、花生育种水平国际领先,供种能力全国第一,在维护国家粮食安全上肩负重任。河南高位布局中原农谷建设,打造汇聚南北方、覆盖粮蔬果、贯通产学研的创新链条,为打好种业翻身仗,攥紧中国种业“芯片”,端稳中国饭碗,实现种业科技自立自强、种源自主可控作出河南贡献。

  为中原农谷改革创新提供有力的法治支撑,3月27日,《河南省中原农谷发展促进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提请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以高质量立法护航中原农谷高质量发展。

  打造农业“芯” 科技创新是关键

  中原农谷的建设目标是打造以种业为核心的国家级、国际化农业创新高地,科技创新在中原农谷建设发展中至关重要。中原农谷立法,围绕种业创新体系和种业培育发展助推中原农谷打造农业创新高地。

  《条例(草案)》规定着力以需求为牵引、市场为导向、多方参与、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全要素创新体系,聚焦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具体规定了创新平台、研发机构、种业企业等种业创新要素体系,要求中原农谷组建高能级创新联合体,形成多方参与的种业创新机制。

  理顺体制机制 明晰相关单位职责

  建设中原农谷是省委、省政府着眼于现代化河南建设和乡村全面振兴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彰显了打好种业翻身仗的河南担当。

  为了进一步理顺中原农谷管理体制机制,明晰中原农谷管委会及其他有关单位的职责,《条例(草案)》设置体制机制专章,明确设立中原农谷管委会,作为省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具体负责中原农谷的发展促进工作。新乡市人民政府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管理中原农谷管委会。同时,依据中原农谷实际情况,明确了中原农谷管委会的职责,还规定了投资运营公司和专家咨询委员会的有关职能以及三者关系。

  围绕种业发展 推动中原农谷种业振兴

  2023年,中原农谷成功完成“一年打基础”目标,为培育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蓄能。核心区平原示范区目前已入驻省级以上科研平台53个,形成了以国家生物育种产业创新中心为核心,神农种业实验室、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原研究中心为主体的科研框架。

  推动实现种业科技自立自强、种源自主可控,聚焦种业发展是这部法规的核心内容。《条例(草案)》的内容聚焦围绕种业创新发展这一核心作出了一系列规定。此外,还设置种业培育发展专章,从种质资源挖掘保护和创新利用、育种研究及选育基地建设、种业企业发展及繁种制种基地建设、成果推广转化及大数据平台建设等方面作了全面规定,从而构建集育繁推一体化的全链条种业产业体系,推动中原农谷种业振兴。

  

  编辑:王紫仪


原文链接:https://www.henanrd.gov.cn/2024/03-27/1937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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