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当前所在:首页 > 人大要闻 > 正文

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 决定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3月28日召开

发布时间:2024-03-15 作者:佚名 来源: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原标题: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 决定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3月28日召开
昨天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决定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于3月28日召开。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秀领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齐静主持会议。
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二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通报了市委、市政府近期重要工作安排。
会议研究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北京市行政性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的决定草案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等二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研究了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外商投资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研究了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2023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草案,研究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实施情况暨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的决定的工作方案、关于检查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实施情况的工作方案、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情况报告及开展专题询问的工作方案,研究了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主要工作任务项目责任书。
会议研究确定了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的议程草案及日程安排,决定于3月28日召开本次常委会会议,会期一天半。
原文链接:http://www.bjrd.gov.cn/xwzx/rdyw/202403/t20240315_3590231.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