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东营人大:让人民群众成为民主立法的“主角”
“人民群众对立法的期盼,已经不是有没有,而是好不好、管不管用、能不能解决实际问题。”山东省东营市人大常委会早在2016年制定实施《东营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时,就明确提出制定地方性法规应遵循“体现人民意志,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坚持立法公开,保障人民通过多种途径有序参与立法活动”的原则。近年来,东营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立法为民理念,更加注重过程民主,更加注重立法质量,一大批反映人民呼声、体现人民利益的法规相继出台,人民群众成为民主立法的“主角”,在民主立法全过程唱响“民意”主旋律。
始于民意 法规立项开门听民声
“我是一个游艇俱乐部会员,近年来全国各地海上休闲活动蓬勃发展,我和朋友也合伙买了一条钓鱼艇。但是由于我市对海上休闲船舶安全管理的法规空缺,安全管理部门责任不明晰,导致我们不能正常从事经营性活动,希望出台相关地方性法规,实现海上休闲产业依法依规健康发展,让老百姓从中受益……”这是东营市人大常委会向市民征集立法建议项目时收到的一封邮件。
收到市民建议后,东营市人大常委会对东营市海上休闲产业发展现状开展了深入调研,进行了多方论证后认为,东营市作为一座年轻的滨海新城,拥有广阔的海岸线和沿海滩涂,是海上优良的休闲垂钓场所,但是海上休闲资源挖掘不够,产业价值没有得到彰显,因此通过地方立法对海上休闲产业进行规范和保障势在必行。
“我们把人民需不需要作为衡量立法必要性的重要依据,通过公开征求意见,把选择权交给市民,确保立法工作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盼。”东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新说。
在起草立法计划选题上,东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坚持问题导向,在征求意见阶段,坚持开门听民意,通过利用报刊网络发布公告、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288条,认真吸纳170余条,集聚立法智慧和力量,有效提高了立法的科学性、针对性和适用性,最终《东营市海上交通安全条例》等法规被列入2023年度正式立法项目。
成于民意 基层立法联系点源头活水来
胜利街道居民郭女士一直对农贸市场的环境十分关注。这天,她接到了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胜利街道办事处基层立法联系点就《东营市爱国卫生工作管理条例(草案)》征询意见的通知。
“农贸市场开办者或者经营者应当遵守市场环境卫生规定,合理设置市场功能分区,配置符合国家标准的公共卫生设施,确保市场环境卫生干净、整洁……”细细翻阅征求意见稿文本,这一条款让郭女士喜出望外。
“很多农贸市场设施陈旧,管理人员、保洁人员配备不到位,卫生保洁不及时,特别是水产区、家禽区环境脏乱差等问题尤为突出。不仅环境卫生不达标,而且电动车自行车随意出入,市场周边乱停车现象严重,也存在交通安全隐患。”《东营市爱国卫生工作管理条例(草案)》第一次向社会征求意见时郭女士就提出,希望在条例中增加农贸市场管理条款,明确政府职责,加强农贸市场环境整治,让老百姓有个舒适干净的采购环境。后来,这一建议得到了采纳。
近年来,通过胜利街道办事处等多个基层立法联系点,群众的心声被传递上来,东营市人大常委会认真研究和吸收,群众呼声转化为实实在在的法律条款,立法“直通车”驶出民意“加速度”。
东营市人大常委会积极建设基层立法联系点,从依托人大代表联络站建设基层立法联系点起步,随着进一步优化调整,目前,全市10个基层立法联系点,涵盖不同地区、不同领域、不同行业的典型代表性,兼顾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基层社会治理等方面的立法需求,成为广泛倾听民声、汇聚民意、集中民智的重要阵地。
同时,东营市人大常委会及时总结经验,制定规范化建设指南,对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体系、工作制度、工作流程、成效评价等进行规范,推动基层立法联系点运行规范化、活动常态化、台账标准化,使基层立法联系点成为新时代立法工作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的重要实践平台。
衷于民意 让法言法语载满乡土民情
“法不察民之情而立之,则不成。”东营市人大常委会坚守立法为民初心,深入调查研究,在《东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修改过程中,结合市民日常反映强烈的问题和工作实际,新增了对车辆乱停乱放阻碍交通等问题的禁止规定。结合广大女性市民诉求,增加了机场、医疗机构、大型商场等公共场所应当按照规定配置母婴室的规定,用充满人文关怀的法言法语回应市民关切。对于在罚则中增加“公开不文明行为”的规定,部分市民认为不利于保护市民隐私等意见,东营市人大常委会及时组成专题调研组,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并委托高校立法团队开展深入论证,最终认为,在罚则的设定上应坚持以教育为主,在发挥负面典型警醒作用的前提下,应注重保护行为人的隐私,作出更科学合理的规定。
东营市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立法为民理念,自觉从“民心”上考量立法内容,从“民意”中汲取立法智慧,做到广察民情、广纳民意、广聚民智,在制定《东营市海上交通安全条例》等法规和修改《东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过程中,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共征集市民群众意见建议570余条,在充分收集立法智慧的基础上逐条论证、逐条回应,让老百姓看得懂、听得明白、理解得透彻,真正成为民主立法的“主角”。同时,建立市人大常委会立法专家库,并与省内知名高校合作建立立法研究服务基地,健全立法专家咨询制度,发挥“专”的参谋和智囊作用,强化立法工作智力支撑,多维度推动各方参与立法,为提高法规质量奠定最广泛的社会基础。
法立如山,贵在必行。随着每部条例的颁布,东营市人大常委会均第一时间通过媒体进行深度解读,并建议相关部门尽快将条例纳入全市普法计划。在强化宣传的同时,常委会综合运用听取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立法后评估、视察调研等监督方式手段,督促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完善法规配套制度措施,着力推动法规落实落地。《东营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是东营市出台的第一部实体法规,法规出台以来,政府及有关部门积极将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纳入网格化治理体系,明确职责、细化任务,搭建起全覆盖、无缝隙的监管体系。尤其在流动摊贩管理方面,通过设置便民摊点,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积极探索流动摊点管理新模式,赢得了群众的一致好评,推动城市管理不断上水平,有效提升了市民的幸福感。(徐小璇)
原文链接:http://www.spcsc.sh.cn/n8347/n8351/u1ai2632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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