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当前所在:首页 > 人大要闻 > 正文

全国人大代表闫傲霜:推动医学创新成果 更好惠及百姓

发布时间:2024-03-10 作者:佚名 来源: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原标题:全国人大代表闫傲霜:推动医学创新成果 更好惠及百姓

  “让医学创新成果更好惠及百姓”是今年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闫傲霜关注的重点,她带来的两份建议,分别关注医疗科研成果的转化落地和如何让百姓更好地用上创新药。

  “近年来,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正在以‘真金白银’的方式为科技创新‘撑腰’。但在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方面,相关税收优惠还不能覆盖医疗机构中的医务人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医疗科技成果转化的积极性。”闫傲霜说。

  为进一步促进科研成果转化,我国已出台关于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将税收优惠的范围从仅限于股权形式奖励,拓展至现金形式奖励。

  “医疗科研成果转化具有高风险、高投入、回报收益周期长的特点,转化难度高。”闫傲霜认为,虽然国家已经出台了一系列改革举措,但主体适用、成果界定和享受优惠的期限等方面的问题依然存在。

  她举例说,国家相关规定中,享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税收优惠政策的主体是“非营利性研究开发机构和高等学校”,但实践中,由于医疗机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中没有医学研究内容,医务人员无法享受转化的税收优惠。

  如何让“躺”在大医院里的创新成果更好用于病患?闫傲霜建议,相关部门牵头,研究完善科技成果转化优惠政策,细化执行标准,针对具有重要现实和长远意义、解决重大健康需求的成果转化类别,研究确定覆盖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科技成果转化税收优惠方案。进一步明确科技成果中“其他技术成果”的形态认定方式、标准和程序。针对转化实施周期的不同情况,设置不同的优惠时限,力争让税收优惠覆盖科技成果转化全过程。

  创新药是医药领域科研创新的重要成果。为了让百姓更好地用上国家批准的创新药,我国于2021年出台了“双通道”政策,即患者可以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两种途径买药。

  闫傲霜认为,由于部分地区医疗机构药品目录受总量限制,创新药等待进入医院的时间长、难度大,以及医疗机构信息系统与药店系统并未全面对接,创新药处方流转还不够畅通等原因,“双通道”政策在实际落实中还有些难点。

  她建议,在现有“双通道”管理基础上拓展试点工作,推动实现处方流转、药品购买和医院使用全线贯通。“双通道”药品、试点药店、医疗机构目录及时公开告知,进一步提高创新药的可及性。鼓励医疗机构与中标药企联合开展“线上下单,线下配送”的便捷方式,提高创新药采购的效率。同时,在有条件的地区发挥研究型病房作用,为创新药临床应用提供更多机会。新获批的创新药可首先进入研究型病房,丰富临床应用经验,为患者使用创新药提供更多机会。支持地方医疗保险根据患者使用创新药的需要,拓展选择范围,形成目录动态调整机制,从而使尚未进入国家医保的创新药早日惠及百姓。


原文链接:http://www.bjrd.gov.cn/xwzx/rdyw/202403/t20240309_3584349.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