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勇争先履职尽责 实干兴普为民监督——2023年普洱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综述
2023年,普洱市人大常委会牢牢把握“四个机关”定位要求,忠诚履行人大职责使命,召开常委会会议7次,主任会议14次;制定地方性法规1件;听取审议“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8项……有效发挥人大职能作用,圆满完成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普洱市人大常委会供图
以政治建设为统领 不断夯实思想根基
一年来,普洱市人大常委会始终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锚定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紧扣市委工作要求,对标对表中央、省委和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项目化、清单化、具体化抓好落实,确保中央决策部署、省委和市委工作要求全面落地落实。
从严从实从细从紧扎实开展主题教育。2023年,市人大常委会共举办读书班2期,常委会及机关两级班子成员确定调查研究课题14个,推动解决问题31个;聚焦6个方面突出问题,梳理检视问题清单8个,认真对标逐一整改销号,扎实做好人大立法、监督等各项工作,切实把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人大工作的强大动力。
把党的领导贯穿人大履职全过程各方面。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定期向市委报告任务推进落实情况,2023年,就重要会议等向市委专门请示汇报7次,确保人大工作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以为民立法为目标着力提升立法质效
地方立法质效有提升。研究新增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8个,进一步拓宽社会公众参与立法渠道,厚实立法民意基础。颁布实施《普洱市思茅城区河道管理条例》《普洱市景迈山古茶林文化景观保护条例》,以法治力量护航思茅河治理,助力景迈山申遗成功;颁布实施《普洱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聚焦老百姓老有所依、老有所养的民生福祉。
民族立法工作有突破。开展全市民族立法工作调研,加强各自治县人大立法工作人员培训,不断提升民族立法水平。指导各自治县进一步做好民族立法立、改、废工作,完成《云南省澜沧拉祜族自治县景迈山保护管理条例》废止和修订《云南省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南垒河流域保护条例》。
法律实施监督有加强。严格开展执法检查、普法视察工作,扎实推进宪法法律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质量,切实维护宪法权威和国家法治统一。
以强化监督为抓手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强化重点领域监督。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全市乡村振兴暨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工作情况专题询问等工作,确保市委部署有效落实。
强化财政经济监督。听取审议市政府计划、预算、决算执行情况等报告,普洱市“十四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报告,制定普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的实施办法等,促进全市经济平稳运行。
强化生态环境监督。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2022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开展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调研等工作,着力守护普洱绿水青山。
强化民生领域监督。对市政府工作报告中的6件惠民实事进展情况开展集中督查、开展全市教育改革工作情况调研、检查全市《物业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积极回应社会民生关切。
以服务保障为宗旨推动代表有效履职
坚持联系代表制度,搭建民意沟通桥梁。市人大常委会落实“双联”机制,49名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基层代表147名,市人大5个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4个工作委员会联系64名市人大代表。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参与相关活动100余次,持续深化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
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强化服务保障。组织部分全国、省、市三级人大代表开展重大项目建设等集中调研和视察,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为普洱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
坚持建议高效办理,推动代表建议落实。及时将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上代表提出的145件建议、批评和意见交市政府及相关单位办理,全过程跟踪督办代表建议,切实提升办理质效。2023年普洱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满意率为95.2%,解决率为67.6%,创历史新高。
以自身建设为重点全面提升能力水平
队伍履职能力建设更加扎实。市人大常委会加强各类各层次培训,组织举办各类培训班和专题讲座。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和人大干部认真学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基本理论和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增强依法履职的观念和能力。
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更加严实。努力打造政治坚定、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新时代人大工作队伍和“政治型、学习型、实干型、服务型、创新型、清廉型”六型模范机关,获普洱市2023年度职工“安康杯”知识竞赛优胜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获“第五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示范单位”称号。
理论研究对外宣传更加充实。立足边疆民族地区实际、依法履职尽责,推动普洱民主法治建设的做法入选全国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交流会材料。组织编纂《普洱人大40年》,充分展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普洱的生动实践。加大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力度,着力讲好全过程人民民主故事、普洱人大故事、人大代表故事,唱响普洱人大工作的主旋律。(刘佳宁)
原文链接:http://www.ynrd.gov.cn/html/2024/gedirenda_0204/263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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