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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1 作者:佚名 来源: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各位代表:

  我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也是省十四届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职第一年。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省委坚强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二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省中心工作,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实现本届常委会工作良好开局,为推动吉林全面振兴率先实现新突破作出积极贡献。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常委会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保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高质量举办读书班,开设“人大学习讲堂”8期,开展领学交流22次,带动常委会机关各级党组织深入开展学习,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上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常委会党组第一议题、组成人员履职第一讲、代表培训第一课、抓工作落实第一部署,召开常委会党组会议39次、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会9次,切实以党的创新理论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坚持学用结合、学以致用,制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重点任务清单,运用“五化”闭环工作法确保落地见效。在全国人大举办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交流会上介绍我省经验做法。

  坚持把忠实践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维护国家“五大安全”和“五项重点任务”,把“国之大者”与吉林实际有机结合起来,创造性地开展人大工作。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重要指示,修订《吉林省大数据条例》《吉林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开展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和新质生产力专题调研,推动我省综合创新能力持续提升。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始终把粮食安全摆在首位”重要指示,在全国率先制定、及时修订《吉林省黑土地保护条例》,开展黑土地保护执法检查,《以良法守护“耕地中的大熊猫”》获评吉林省首届“十大法治事件”,听取审议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报告,推动“千亿斤优质粮食”生产工程建设,助力吉林当好国家粮食稳产保供“压舱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积极营造拴心留才的良好环境”重要指示,制定《吉林省人才发展条例》《吉林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开展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工作监督,打造人才“引育留用”法治生态,强化吉林振兴发展的人力资源支撑。

  坚持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人大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在省委领导下,召开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和二次会议,顺利完成换届和重要选举任务。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和2023年立法计划报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省委确定的4项重点立法任务全部完成。坚持党管干部与依法任免有机统一,任免地方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工作人员299人次。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重要会议、重要工作、重大事项等及时向省委请示报告。过去一年,省委主要领导多次对人大工作作出指示批示给予肯定。

  二、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为新时代吉林全面振兴率先实现新突破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常委会坚持从省情和实际出发,突出吉林特色,因需、应时、统筹、有序开展立法工作,制定修改法规26件,批准《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等法规69件,是立法成果最多的一年。

  扎实推进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紧紧围绕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加强科技创新、人才强省、农业农村、文化建设、社会治理、民生领域立法。新修订的《吉林省大数据条例》,统筹数据发展与安全,进一步规范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数据资源供给和应用,为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提供基础性制度保障。新制定的《吉林省人才发展条例》,在人才培养、人才引进、人才交流和评价激励、服务保障等方面作出规定,进一步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在制定《吉林省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过程中,对全省红色资源开展全覆盖式调查,将“三地三摇篮”吉林红色标识入法入规,条例的出台进一步推动红色资源保护利用和红色基因赓续传承,得到全国人大充分肯定。为加快我省“大水网”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在全国率先开展《吉林省水网建设管理条例》立法,推动水网工程在水资源调配、水生态保护和防洪减灾、保障粮食生产等方面发挥作用。积极回应民生关切,制定出台《吉林省农村供水条例》,为农村供水用水提供法治保障。完善生态立法,制定《吉林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吉林省草原条例》,依法厚植吉林绿色生态优势。丰富文化立法,制定《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普及条例》《吉林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推动吉林文化事业繁荣发展。

  努力提高地方立法质量。把立法质量作为立法工作的生命线,坚持问题导向、实践导向和目标导向,充分发挥人大主导作用,突出把好立法“三道关口”。把好“立项关”,把编制《吉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作为常委会履职第一年的重要任务,成立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面向257家单位和社会各界广泛征集立法建议,确定10个方面95件立法规划项目,对常委会五年立法工作作出统筹安排。召开全省地方立法工作会议,推动立法规划贯彻实施。把好“起草关”,加大自主起草工作力度,三分之二以上法规草案由省人大牵头组织起草,及时研究解决立法中的分歧和问题,重点立法实行双组长制、专班制,充分征求国家部委等各方面意见,不断增强立法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把好“审议关”,坚持常委会审议和专门委员会初审、法制委员会统一审议有效衔接,认真研究吸纳各方面意见建议,重要法规草案实行“三审制”,成熟一个,出台一个,确保每一件法规都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

  不断丰富创新立法形式。落实省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开放的部署要求,努力做好“放”的工作,统筹推进立改废释,对212件省级地方性法规进行全面清理,废止法规8件,修改法规6件,从法治层面助力我省全面振兴。积极推进“小切口”“小快灵”立法,制定《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促进肉牛产业发展的决定》,以精准、务实、管用的21条“小体量”助力我省肉牛产业发展。指导和推动各地人大围绕城市供热、物业管理等社会治理问题和中药材、食用菌等特色产业发展开展“小切口”“小快灵”立法。积极推进区域协同立法,在东北三省一区牵头组织开展区域旅游、边境管理等协同立法,指导长春、四平、辽源同步制定出台《辽河流域协同保护条例》,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和流域协同治理。

  持续加强立法能力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之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提高备案审查能力和质量,制定审查范围和审查基准2个工作规范,对25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主动审查,全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上线运行,切实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和尊严。贯彻新修改的立法法,集中出台立法专班、立法新闻发言人、法规解释和询问等7项工作制度,打造从立项、起草、审议到实施的“全链条”工作闭环。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规范化建设、实效化运行、特色化打造,充分发挥全省183个基层立法联系点民意“直通车”作用,使基层声音原汁原味直达立法机关。加强立法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成立法律、经济、综合3个专家智库,召开法规实施座谈会,举行法规新闻发布会,一体推进地方立法、法规实施和普法宣传,为吉林振兴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三、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有力推动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常委会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和省委部署,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开展监督,精准选题、精心组织、注重实效,听取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8个,开展视察、调研和专题询问13次,对7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

  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和重大项目建设开展监督,推动吉林高质量发展。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常委会把优化营商环境和重大项目建设作为监督重点,深入调研,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本届第一次专题询问,“一府两院”33家单位部门负责同志到会应询作答,推动政策实施、融资促进、政务服务、要素保障等工作落实,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赋能增势。听取审议全省扩大消费和外贸情况报告,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激发外贸潜能。着眼“大旅游”集群培育,听取审议全省旅游工作报告,作出《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加快旅游业发展的决议》,助力我省走出一条高质量发展、可持续振兴新路。

  围绕乡村振兴和生态环保开展监督,推动农业强省、生态强省建设。作为农业大省,我省现有涉农法规40余件。常委会把保障涉农法规实施作为推动“三农”工作的有力抓手,开展乡村振兴促进“一法一例”执法检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有力促进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和乡村建设、乡村治理水平。听取审议全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在全国首个生态日组织“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社区”法治宣传,对全省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开展全方位监督,首次就同一领域同时听取审议“一府两院”3个报告,推动形成从立法、执法到司法的全链条生态环保工作合力,得到全国人大高度评价。

  围绕计划预算执行和金融工作开展监督,保障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加强对计划预算全口径审查、全过程监督,切实把法定动作做扎实、规定动作做到位、自选动作做深入。听取审议计划、预算、审计、国有资产等报告,开展“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每季度对经济运行情况进行分析,对长春等6个市、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首次听取审议金融工作报告,建立听取审议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制度,保障重大经济政策有效实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债务风险,持续巩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

  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关切开展监督,助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听取审议吉林省实施50项民生实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等工作报告,围绕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灾后住房重建等深入调研,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开展《教师法》执法检查,切实维护教师权益,推动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对全省法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情况开展专题调研,支持人民法院不断深化矛盾纠纷诉源治理。对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调研,支持检察机关以法治力量守护人民美好生活。检查《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推进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贯彻实施情况,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

  四、加强人大代表工作能力建设,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人大代表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推动吉林全面振兴的重要力量。常委会牢固树立为代表服务的意识,制定《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施意见》,积极支持、充分保障代表依法履职,使发挥代表作用成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

  深化“双联系”工作,更好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加强常委会与代表的联系,常委会组成人员常态化联系146名省人大代表,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专门委员会会议,参加视察、执法检查、调研等450人次,组织我省全国人大代表围绕医药健康产业发展、湿地保护、旅游业发展等开展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不断拓展代表参与立法、监督工作的广度深度。密切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推进代表家站标准化建设、常态化运行、规范化管理,全省代表家站从5151个增加到6048个,成为代表广泛联系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基层治理的重要平台载体。在全省同步组织开展“代表进家站,履职为人民”实践活动,更好发挥代表在惠民生、办实事、促发展、提建议上的积极作用。

  认真办好代表议案建议,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把加强和改进代表议案建议工作作为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的重要举措。完善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前的沟通协调机制,协助代表围绕振兴发展提出高质量议案建议。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吉林省代表团提交议案11件、建议152件,其中,我省31名代表联名提出《关于制定〈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促进法〉的议案》,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以全团名义提出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清洁能源示范基地建设、发展寒地冰雪经济等5份重点建议,得到大会和国家相关部委重视并推进落实。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省人大代表准确把握代表职责定位、使命任务、履职要求,忠实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自觉带头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积极履职尽责,提出议案3件、建议200件。各相关部门对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高度重视,相关法规已制定出台,代表建议全部办理完毕,代表满意率提升至98.5%,评选优秀代表建议40件,力争通过办好一个建议,解决一个方面问题,促进一个领域工作。省委主要领导对我省代表议案建议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为代表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以加强人大代表工作能力建设为着力点,建机制、定制度、强基础,全面提高为代表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保证代表知情知政,召开人大代表座谈会,省政府主要领导到会听取代表意见建议。增强代表培训的系统性、针对性、专业性,举办5期代表培训班,开展线上线下培训,实现新一届省人大代表履职培训全覆盖。推进代表履职服务信息化,编发《代表之声》,完善代表履职评价体系,规范代表履职档案,保障代表依法履职、有效履职、模范履职。

  五、落实“四个机关”定位要求,全面加强常委会及其机关自身建设

  常委会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个机关”的重要论述,坚持守正创新,强化务实举措,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

  加强人大政治建设。常委会党组突出人大政治机关第一属性,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紧紧围绕吉林振兴发展大局谋划和推进人大工作,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加强人大党的建设,在各专门委员会设立分党组,制定分党组工作规则,进一步加强专门委员会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形成常委会党组、机关党组和专委会分党组、机关党委、各党支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省人大“四个机关建设”获得省直机关“十佳优秀党建品牌”称号。

  加强人大常委会建设。强化常委会、专门委员会组织建设,落实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决策,按照省委统一部署,增设代表工作委员会,规范设置预算委员会和预算工作委员会,优化常委会组成人员结构,更好承担法定职责、发挥职能作用。健全常委会工作运行机制,修改代表大会、常委会、主任会议等议事法规,制定人大工作程序手册,保障人大各项工作依法有序、务实高效。进一步提高常委会议事质量和水平,出台《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提高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的意见》,重要一审法规草案实行“审读制”,强化对审议意见的交办反馈和跟踪问效,有序组织人大代表、市县人大负责人、立法联系点负责人和公民代表等262人次列席、旁听常委会会议,不断提高常委会各项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加强人大机关建设。持续深入抓学习、抓制度规矩、抓作风建设、抓责任落实、抓服务保障,扎实推进机关建设。在抓学习上力求实效,常态化开展专题培训,开设年轻干部素质能力提升课,着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人大工作队伍。在抓制度规矩上从严从实,健全完善机关运行、部门职责、工作纪律等12项制度规定,强化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在抓作风建设上持续用力,大兴调查研究,班子成员开展领题调研,坚持“深、实、细、准、效”,不搞扎堆调研,真正把情况摸清、问题找准、对策提实。在抓责任落实上一贯到底,明责担责督责一体推进,制定任务清单分解落实全年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责任落实。在抓服务保障上精益求精,从增强服务意识和提高保障能力两个方面下功夫,做到严谨、规范、细致,更好服务保障重大会事、重点工作和代表履职。

  加强人大联系与协作。牢固树立系统观念、整体观念,加强与全国人大的联系,积极争取全国人大工作指导,配合全国人大来我省开展执法检查、视察和工作调研;加强与市县人大的联系,召开全省市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在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中上下联动、同题共答、同向发力,提升人大工作整体实效;加强与各省区人大的联系,与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黑龙江省人大签署工作协作、立法协同2个框架协议,共同发挥人大在推动新时代东北全面振兴中的积极作用。一年来,常委会还加强理论研究、新闻宣传、对外交往和人大信访等工作。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常委会工作取得的成绩,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是在省委正确领导下,全体代表和机关同志们履职尽责、辛勤工作的结果,是省政府、省政协、省监察委员会、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和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以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常委会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是:立法工作与改革发展和社会治理的迫切需要结合得还不够紧密,立法的引领性、时效性还有待进一步增强;监督工作制度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监督刚性和实效性有待增强;代表工作能力还需不断加强,代表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常委会自身建设仍需常抓不懈,等等。我们要高度重视这些问题,虚心听取代表和各方面意见建议,自觉接受人民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

  新一年的工作安排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也是我省全面振兴率先实现新突破的关键一年,做好新一年人大工作意义重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个最大的政治,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的领导,聚焦中心工作,履行法定职责,发挥代表作用,建好“四个机关”,稳中求进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努力开创新时代吉林人大工作新局面。

  一是强化理论武装,夯实人大工作思想根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持续在深化、内化、转化上下功夫,运用组织化集中学习、常态化个人自学、制度化交流研讨等方式,深刻领会把握党的创新理论的科学体系、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作为基本功、必修课,结合人大立法、监督、决定、任免、代表等职能职责抓好贯彻落实。

  二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尽责。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部署要求,紧紧围绕“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实施,构建“四大集群”“六新产业”“四新设施”新格局,开展科学技术进步、反不正当竞争、粮食流通、区域旅游协同发展等重点立法修法,推进慈善、养老、家庭教育等民生立法,以高质量立法保障高质量发展;围绕高水平对内对外开放合作、现代化大农业发展、职业教育服务地方发展、社会救助等开展工作监督,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就业促进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听取审议计划预算执行、决算、审计、金融、国有资产和政府债务管理等工作报告,不断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是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落实加强人大代表工作能力建设的部署要求,把代表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制定《关于加强人大代表工作能力建设的意见》,努力在工作能力、制度机制、履职平台、基层基础、管理服务、方式创新等六个方面做好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深化常委会、专门委员会经常性联系代表工作,探索推进代表跨区域开展考察、调研活动,支持代表广泛联系人民群众,持续开展“代表进家站、履职为人民”实践活动,协助代表围绕全省振兴发展大局提出议案建议,完善常委会交办、专门委员会督办、相关部门承办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机制,扎实开展代表专题培训,为代表履职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四是全面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适应新时代人大工作需要,紧紧围绕“四个机关”定位要求,全面加强常委会及其机关自身建设,努力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人大党的建设,发扬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推动人大机关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开展纪律教育,改进工作作风,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强化理论学习和实践锻炼,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

  各位代表,新时代呼唤新担当,新征程展现新作为。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坚强领导下,牢记初心使命,坚持守正创新,忠实履行职责,忠诚服务人民,为加快走出高质量发展、可持续振兴新路,推动吉林全面振兴率先实现新突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原文链接:http://www.jlrd.gov.cn/xwzx/rdyw/202401/t20240130_88682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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