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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发挥人大职能作用 推动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4-01-03 作者:佚名 来源: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原标题:湖北:发挥人大职能作用 推动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先后两次召开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主持召开四次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凝聚起全党全社会共同绘就新时代大美中国壮丽画卷的决心、信心和力量。

  在湖北省委的坚强领导下,湖北全省上下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整体性提升,长江生态保护发生转折性变化,生态环境质量实现历史性改善,绿色低碳发展取得实质性成效,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

  牢记嘱托,勇担使命。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立足人大职能定位,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以法治方式助推全省生态环境不断改善,让绿色崛起、美丽湖北成为高质量发展的鲜明底色。

  打好监督“组合拳”,形成加强和改进工作合力。“我省坚持将绿色发展理念融入全省矿山管理与修复工作。截至2023年6月底,全省共104家矿山纳入各级绿色矿山名录库;完成长江干支流10公里范围内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治理矿山326个,总面积2340.16公顷。”11月28日,湖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省自然资源厅相关负责人作关于全省矿山管理和修复工作情况的报告时表示。

  华丽蝶变,离不开人大持续加强监督。黄石市、鄂州市、襄阳市、宜昌市是湖北重要的矿产资源保障区。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和相关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听取法规实施情况报告、开展长江岸线整治和矿山生态修复集中视察等方式,督促政府及相关部门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推进资源合理利用与保护,不断夯实加固流域和生态安全基础。

  “选准监督内容,紧跟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紧贴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紧扣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扎实开展人大监督工作。”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王艳玲强调。

  近年来,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切实形成监督合力,作出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听取和审议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专项报告等,支持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通过设立生态法庭、加大环保领域公益诉讼力度、实行“河流湖泊警长”等,强化对破坏环境犯罪的打击力度。

  以“两全”破“两难”,推动法律法规有效实施。湖北是湿地大省,拥有全国最大的江河湖库复合淡水湿地生态系统,全省湿地面积174.69万公顷,占国土面积的9.4%。

  2023年年初,湖北省委、省政府印发《湖北省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纲要》,整合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山水林田湖草。规划纲要将重要湿地纳入生态保护红线、落实到具体地块,严格管控并持续监管,谋划了湿地保护修复的重大项目。

  湖北省人大常委会湿地保护法执法检查组赴各地开展实地检查,执法检查组了解到,各地各部门按照湿地保护法明确的职责分工,因地制宜采取水系连通、水体治理、土地整治、植被恢复、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措施,实施湿地保护修复重点工程,既是落实规划纲要的要求,也是为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探索湖北路径作出贡献。

  坚持“动真碰硬”的基调,以执法检查全覆盖、发现问题全整改,破解湿地保护和利用“两难”问题。早在执法检查组制定工作方案时,就把“两全”工作机制列入其中。按照工作方案相关要求,各级人大常委会根据政府及相关部门法定职责清单,汇总形成全省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落实法定责任清单。湖北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实地检查相关点位20多个,全省17个市、州,103个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均对本行政区域内湿地保护法实施情况开展检查,实现全省湿地保护单位现场检查全覆盖。

  把群众的“金点子”,转化成人大监督的硬举措。2023年4月,湖北省人大常委会部署开展“聚力共同缔造·代表行动”。全省四级人大、五级代表聚焦“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大主题,结合当地实际“小切口”自选具体内容开展活动。

  各级人大代表积极投身代表行动中,紧扣法律法规,在田间地头、街头巷尾、企业园区问民生、听民声、察民情,共促生态文明建设,共绘美丽湖北画卷,充分彰显全过程人民民主底色。

  在推进流域综合治理道路上,在助力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以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为目标,湖北省人大常委会迈出坚实步伐,交出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法治答卷。


原文链接:http://www.bjrd.gov.cn/xwzx/gsrd/202312/t20231227_35131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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