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以高水平生态保护助力高质量发展
原标题: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以高水平生态保护助力高质量发展
在东北振兴战略实施20周年的重要节点,习近平总书记再次来到黑龙江视察,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为新时代新征程黑龙江发展明确战略定位、擘画宏伟蓝图、注入强大动力。全省党员干部群众更加坚定了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更加坚定了紧跟核心奋斗、重振龙江雄风的信心决心。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关怀之切、谋虑之远、期望之重,坚定不移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跟全国人大常委会部署要求,努力为开创黑龙江高质量发展可持续振兴新局面作出新贡献。
厚植根基 彰显特色 提升立法质效推动绿色龙江建设
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适应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坚持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提高地方立法质量,以高质量立法保障高质量发展。省人大常委会坚持高站位推进,始终把党的全面领导贯彻落实到立法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近年来,省委始终将完善生态环境领域地方性法规列入工作要点进行部署,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许勤多次对制定水污染防治条例、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提出明确要求,对今年年内审议的重点项目《黑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专题听取汇报,逐条逐字推敲,研究破解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难题。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王永康和党组成员、副主任聂云凌召开专题会议推进落实。省人大组成工作专班,深化运用“四个体系”压实各方责任,深入开展省内外调研,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反复打磨修改,力求在《条例》中体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体现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热切期盼,积极回应近年来生态环保领域执法检查反馈的问题,全力推动监督成果转化为工作实效,切实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化水平。
省人大常委会坚持推动立法创新,坚持立法工作与地方实际相结合,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
黑龙江被誉为“中华大粮仓”,我国的黑土地一半以上在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殷切嘱托,当好国家粮食安全“压舱石”,把黑土地保护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紧紧抓在手上,采取硬措施保护好黑土地。专题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黑土地保护情况的报告,采取“决定+条例”模式,打好黑土地保护利用的立法组合拳。制定《黑龙江省耕地保护条例》《黑龙江省黑土地保护利用条例》,率先通过地方立法严格保护黑土耕地,不断推动黑土地保护在高质量轨道上稳步前行,切实把“耕地中的大熊猫”保护好、利用好。
为不断丰富立法形式、增强立法实效,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体现地方特色,在制定《黑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过程中,针对大冰雪、大农业的地域特点,增设了冬季融雪剂污染防治条款,将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户粪污处置行为纳入地方性法规调整范围。相继出台《七台河市倭肯河流域保护条例》《伊春市废弃食用菌包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45部法规。通过制定修改具有特色的地方性法规,用“小切口”保护大环境,不断创造地方人大助力生态环境保护的“龙江经验”。
盯准问题 “督”出权威 增强监督实效 推动法律全面实施
省人大常委会自觉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全国人大工作部署要求对标对表,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切实增强监督实效,推动法律全面有效实施。
省人大常委会连续六年组织开展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环保法和湿地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接连打响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真正做到依法监督动真碰硬,执法检查的规格之高、力度之大、影响之广、成效之好前所未有。
2022年开展的环保法执法检查是对生态环保法治建设工作成效的全面回顾和检验评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带领检查组深入基层、直面问题,紧盯污染防治关键环节,持续开展“回头看”,形成执法检查监督“闭环”;督促各级政府举一反三、边查边改,推动问题整改贯穿执法检查全过程;组织开展随机抽查,推动暗访问题立行立改,为人大监督工作创新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六年来,从实地检查、审议报告、专题询问三者联动,到听取反馈报告、跟踪问题整改、审议意见落实,省人大常委会打出了一套环环相扣、步步为营、依次递进的人大监督组合拳。
为深入调研强化督导,省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的部署要求,聚焦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等重点任务,到13个市(地)52个点位开展调研。通过调研推动,梳理明确国家和省相应的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指标,以及国家考核总指标、省市考核指标和任务目标,全面评估全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推动政府及有关部门落实法定责任,进一步提升人大监督的科学性和实效性。
省人大常委会坚持问题导向和系统思维,聚焦重点攻坚克难,将监督工作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问题和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深度结合、同步推进。许勤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典型案例何家沟返黑返臭问题整改提出明确要求,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多次进行专题研究部署,王永康带队深入开展督查式调研,筛选关键点位、调度分析数据、研判整改效果、提出工作建议。通过“三督三查”,即督措施推进、督责任落实、督作风转变,查清单台账、查任务进度、查整改成效,持续跟踪监督,深入推动整改。9月28日,许勤在《关于跟踪监督何家沟返黑返臭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上批示:“省人大常委会党组认真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履职尽责,跟踪监督有力,提出工作建议可行”“要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人民情怀,把何家沟水环境问题解决,保护好松花江‘母亲河’”。
人民有需 人大有为 善用法治“利剑”推动生态持续向好
省人大常委会坚持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和前进动力。
人民的需求在哪里,人大的工作就在哪里。省人大常委会连续五年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状况公众满意度调查,倾听民声民意,形成调查样本近19万份。今年,参与人数达到80172人,创历年之最。特别是五级人大代表占被访者总数的51.05%,充分体现了公众尤其是人大代表对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高度关注。五年来,共召开座谈汇报会166场,累计收集意见建议2300多条,体现了倾听民声民意的鲜明态度,确保在人大工作各个环节都能听到来自人民群众的声音。
省人大常委会坚持聚焦人民群众关注的畜禽养殖粪污乱堆乱放和偷排、使用化肥农药的农田废水和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等问题,在《黑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制定过程中,立法专班通过深入实地明察暗访、面对面深度访谈、比对分析数据变化、提炼总结典型经验,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防止化肥农药污染、城镇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作出规定,着力提高立法的针对性和精准度。通过广泛凝聚共识,积极主动作为,切实将人民群众智慧转化为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动力。
2022年,全省地表水国控断面优良水体比例81.3%,劣V类水体清零,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均达到或好于Ш类标准;空气质量持续向好,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95.9%。全省国际重要湿地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数量居全国第一,森林面积居全国第三。一组组数据呈现了黑龙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显著成效,体现了黑龙江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更好期待的坚定决心。
今年9月,在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黑龙江之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鸿忠率领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到黑龙江省进行湿地保护法执法检查,充分体现了全国人大对黑龙江的重视和关怀,体现了对黑龙江生态文明建设的关心和支持。检查组认为,黑龙江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积极完善湿地保护体系,持续加大保护修复力度,推动湿地保护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有机结合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原文链接:http://www.bjrd.gov.cn/xwzx/gsrd/202312/t20231225_35092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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