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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召开国家宪法日座谈会

发布时间:2023-12-15 作者:佚名 来源: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原标题: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召开国家宪法日座谈会

  第十个国家宪法日即将来临,12月1日上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召开2023年“12·4”国家宪法日座谈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听取自治区和兵团工作汇报时重要讲话精神,弘扬宪法精神,持续推进宪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更好建设美丽新疆提供法治保障。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祖木热提·吾布力出席会议并讲话。

  座谈会上,5位与会代表围绕会议主题,从不同角度进行交流发言。

  祖木热提·吾布力强调,深刻认识现行宪法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法治基石,符合中国国情、深受人民拥护、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必须坚决维护、长期坚持、全面贯彻。要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持续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扎实开展好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宪法宣誓仪式、“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等法治文化活动。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以文化润疆为载体推进法治文化繁荣,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充分发挥各级国家机关和领导干部的带头示范作用,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和人大干部表率作用,在全社会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自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好公民。

  祖木热提·吾布力要求,要坚持党的领导,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站在依法治国战略高度,高举社会主义法治旗帜,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宪法权威,强化宪法监督,推动宪法全面贯彻实施。

  李宁平、托乎提·亚克夫、迪力夏提·柯德尔汗、平新来、买买提明·卡德出席会议。


原文链接:http://www.bjrd.gov.cn/xwzx/gsrd/202312/t20231204_34890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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