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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闭会 决定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于2024年1月23日在南昌召开

发布时间:2023-12-01 作者:佚名 来源:江西人大新闻网

  

  

   11月30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闭会。当日上午,第二次全体会议在南昌举行。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尹弘委托,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世忠主持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小平、朱斌、张伟,秘书长、办公厅主任杨文英和委员共61人出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江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决定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于2024年1月23日在南昌召开。

  会议表决通过了《江西省数据应用条例》《江西省科技创新促进条例》《江西省农作物种子条例》《江西省鄱阳湖流域总磷污染防治条例》。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南昌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的决定、关于批准《南昌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的决定、关于批准《九江市城市居住区配套设施管理条例》的决定、关于批准《萍乡市萍水河——渌水流域协同保护条例》的决定、关于批准《鹰潭市优化营商环境若干规定》的决定、关于批准《宜春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决定、关于批准《宜春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的决定、关于批准《抚州市促进科技创新若干规定》的决定。

  

   会议经表决,决定任命魏朝文为省人大常委会外事华侨民族宗教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任命黄冬生为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董梅生为省监察委员会委员。胡世忠颁发任命书。魏朝文进行了宪法宣誓。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其他人事事项。

  第二次全体会议之前,胡世忠主持召开了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主任会议,听取审议了上述条例、决定的草案或修订草案建议表决稿以及人事事项的汇报。主任会议同意提请本次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

  省监察委员会主任马森述、省人民政府副省长陈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傅信平、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丁顺生等列席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宣传处李华供稿;编辑室曾琦摄影)


原文链接:https://jxrd.jxnews.com.cn/system/2023/11/30/02031695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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