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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发布时间:2023-11-30 作者:佚名 来源: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1月30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高广滨,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田锦尘,副主任刘金波、贾晓东、郝国昆,秘书长李中新及委员共60人出席会议。

  省委常委、副省长韩福春,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徐家新,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尹伊君,省监察委员会负责人,省纪委监委驻省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办事机构负责人,各市(州)和梅河口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省直有关部门负责人,部分基层立法联系点负责人列席会议。有公民旁听会议。

  贾晓东主持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听取了田锦尘作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杜红旗作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省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委员孙忠民、省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马军、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王天戈作的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办理和审议结果的报告,省人大人事代表选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艳茹作的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省人大人事代表选举委员会主任委员陈大成作的关于主任会议提请个别人员免职议案的说明;表决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会议还对长春市、四平市、长春新区等6个市、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文/李佳星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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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www.jlrd.gov.cn/xwzx/rdyw/202311/t20231130_88455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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