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410号建议的答复
韦朝虎、陆发林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十四五”期间工业建设用地指标向脱贫县倾斜的建议》收悉。感谢您们对我省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您们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强化空间保障
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要求,我厅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九次全会精神,带头贯彻省委“一二三四”工作思路,积极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一是在新的国土空间规划批准生效前,为切实保障“十四五”近期重大基础设施和民生保障项目、重大产业项目建设用地需求,制定并印发《关于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近期国土空间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加强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黔自然资函〔2021〕285号),按照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的25%预支空间规模,用于划订城镇开发边界,作为各类开发建设用地审批和规划管理的依据。通过预支关岭县199.50公顷城乡空间规模,保障全县近期城镇和工业建设用地需求。其中,对于交通、能源、水利等单独选址项目,空间规模由省级统筹预支、统一管理加以保障。二是待国家下达我省国土空间规划核心指标后,我厅将贯彻落实省重大发展战略、大力推进“四化”发展要求,综合考虑各地自然地理格局、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水资源承载能力,结合现状发展基础和未来发展趋势等因素,合理确定各市州国土空间规划核心指标后按规定程序送审。同时督促指导安顺市合理分解下达各区县指标,并积极指导关岭县加快推进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报批工作,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空间保障和规划支撑。
二、加强政策支持
一是落实新增建设用地保障。按照要素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对纳入省级以上重大项目清单的项目,在用地审批时,由省级统筹落实用地计划指标,实现应保尽保;对未纳入省级以上重点(重大)项目清单的产业项目用地,指导和督促各地根据项目建设时序,统筹安排使用好处置批而未供土地和闲置土地产生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优先保障新型工业化产业项目发展用地。二是支持开展工业用地混合利用方式探索。经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充分论证,新产业工业项目用地,生产服务、行政办公、生活服务设施建筑面积占项目总建筑面积比例不超过15%的,可仍按工业用途管理。三是改革土地供应方式。鼓励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出让等方式供应工业用地。以租赁方式供应土地的,承租方可凭土地租赁合同和缴款凭证办理有关规划、报建等手续。
三、妥善处置生态保护红线矛盾冲突
按照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工作部署,我厅组织开展生态保护红线评估工作,指导安顺市、关岭县坚持保护优先、科学客观、实事求是的原则,严守发展与生态两条底线,科学评估并妥善处置原生态保护红线的各类矛盾冲突。我省生态保护红线成果于2021年5月底通过国家技术审查,矛盾冲突处置得到国家部委认可,正在按程序上报国务院审批。通过评估调整,关岭县妥善处置生态保护红线各类矛盾冲突面积173.36平方公里(其中:光伏项目56.55平方公里,风电项目2.77平方公里,矿业权10.00平方公里,城镇建设用地3.45平方公里,规划建设用地4.64平方公里,关岭县“关岭牛”扩群增量及加工销售平台建设项目、安顺市关岭县普利乡温氏集团养猪场等养殖项目0.73平方公里,旅游开发项目6.79平方公里),为关岭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大力发展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和旅游产业化提供有力支持。
四、落实产业用地政策支持
(一)光伏产业用地支持。我厅积极落实国土资源部国务院扶贫办国家能源局《关于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2017〕8号)要求,指导关岭县用好用足国家支持光伏产业用地政策,对光伏项目使用荒漠、荒草地等未利用土地的,不占压土地、不改变地表形态的用地部分,可按原地类认定,不改变土地用途,用地允许以租赁方式取得,双方签订好补偿协议,用地报关岭县自然资源局备案后即可使用。光伏方阵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的,在不破坏农业生产条件的前提下,可不改变原用地性质,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二)畜禽养殖用地支持。为深入贯彻《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保障生猪养殖用地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电发〔2019〕39号)文件精神,改进和完善设施农业用地管理,进一步简化用地手续,提高地方各产业用地取得效率,促进农业现代化健康有序发展,我厅会同省农业农村厅制定并印发了《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黔自然资规〔2020〕1号),指导关岭县用好畜禽养殖用地政策,对直接用于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规模根据养殖规模,按照国家及农业行业标准合理确定。辅助设施用地规模控制在养殖设施用地面积的15%以内。直接用于牛羊、生猪等畜禽养殖的设施用地纳入设施农业用地进行管理,可以使用一般耕地,不需落实占补平衡。生猪养殖设施用地可由养殖场(户)与乡镇政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协商并签订用地协议方式即可获得用地。
下一步,我厅将督促指导关岭县加快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优化国土空间布局,为关岭县高效解决项目用地,大力推动“四化”协同发展提供规划支撑和空间保障。
再次感谢您们对我省自然资源工作的支持!
贵州省自然资源厅
2021年6月30日
(附注:公开发布)
(联系人:陈应龙;联系方式:18985011249)
原文链接:http://www.gzrd.gov.cn/gzdt/dbgz/yajy/4504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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