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八五”普法决议落实情况的调研报告
文/张利民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按照《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简称“八五”普法决议)和市委、市政府转发的“八五”普法规划,2021年至2025年,在全市开展“八五”普法。今年是“八五”普法的第三年,为更好地推进“八五”普法决议落实,按照主题教育调研工作安排和要求,我们到西城、朝阳、顺义、怀柔、通州等区和市教委、市民政局、市生态环保局、市城管执法局等单位开展了实地调研,深入基层街道乡镇、村居社区、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政务服务中心等,了解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查找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不足,广泛听取人大代表、社区(村)干部和群众的意见,研究提出推进普法工作的建议。
“八五”普法决议执行情况
坚持思想引领,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普法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八五”普法决议要求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民普法全过程各方面,坚持全民普法与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一体推进。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校学习培训的重点内容,纳入高校法治理论教学体系,完善长效学习机制。西城区积极利用金融街论坛法治平行论坛宣介习近平法治思想,与中国国际电视台合作通过“京剧普法”向国际社会宣介习近平法治思想。通州区建立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长效机制,在教育、执法等领域建立一批以潞河中学、运河书院、执法单位等为代表的、具有副中心特色的法治学习阵地。
坚持突出重点,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重要位置。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每年的“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为重点,开展宪法知识竞赛和宪法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公共交通场所、进网络等主题活动,在全社会积极营造宪法学习宣传的浓厚氛围,弘扬宪法精神,强化国家认同。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举办“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主题展览。全市教育系统举办“学宪法讲宪法”、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600余场次,220万名大中小学生争当“宪法卫士”。落实宪法宣誓制度,3年来,市人大常委会任命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146人次进行宪法宣誓,推进宪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
坚持服务大局,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加强地方性法规规章的普法宣传。围绕首都高质量发展,坚持将普法融入立法过程,在接诉即办、优化营商环境、非机动车管理等法规制定、修改过程中扩大社会参与,解读法律问题,回应社会关切,把立法过程变为全民普法的过程。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民法典宣传教育的指示要求,全面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全市共开展民法典主题普法活动8000余场。围绕中心工作开展法治宣传。围绕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疏整促专项行动等全市重点工作,及时编制法律法规解读,发布“以案释法”典型案例,把普法与政策解读贯通起来。以重大活动重要事件为契机开展普法宣传。聚焦庆祝建党100周年、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北京冬奥会筹备举办等重大活动,举办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宣传。
突出重点人群,提高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带头学法守法要求。西城区完善考核评估机制,将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落实情况作为依法行政、平安建设考核重要指标。顺义区建立国家工作人员“学、述、考、用”四位一体法治能力培养体系,以制度形式将“述法”巩固下来,实现提任必考。抓好青少年法治教育。强化法治教育课堂主渠道作用,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生读本》作为中小学必修内容,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市教委连续十年组织全市师生优秀法治作品征集,“八五”普法以来,共征集作品7000余部,数量创历史新高。
坚持推进创新,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宣传。构建以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为支撑力量的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化的法治文化传播网络。通州区打造新媒体普法矩阵,推出《通州区新媒体普法矩阵合作十条》,吸纳全区优质普法类微信、微博、抖音等90余个,累计用户200余万。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制定《北京市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若干措施》《北京市贯彻<法治社会建设指标体系(试行)>主要任务分工方案》,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朝阳区在三里屯太古里举办朝阳区“12·4”国家宪法日暨“普法进网红打卡地”活动,“朝小普”“朝小法”普法兄妹正式入驻三里屯太古里,打造全市首家“普法+网红打卡地”新平台。怀柔区不断完善“文艺搭台法治唱戏”机制,将20余个二级文艺演出团队打造成法治宣传队。
落实普法责任,推进基层依法治理。普法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八五”普法开展以来,在全面依法治市总体框架下,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充分发挥领导职能,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监督、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不断健全完善。健全普法责任制监督考核。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制定《北京市普法责任制实施办法》《北京市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履职报告评议实施办法》和第四批《北京市普法责任制清单》,开展全市国家机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督导检查,探索以需求、供给、责任、督导“四张清单”为抓手推动落实普法责任制入选全国指导案例。深化基层依法治理。举办全市“八五”普法暨乡村“法律明白人”骨干培训班,培养1.2万名乡村“法律明白人”,实现每个行政村至少有3名“法律明白人”的目标。法治乡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圆满收官,全市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达到1124个,覆盖率为31.2%,怀柔区“八五”普法以来新增3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和51个北京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存在的问题及困难
从调研情况看,本市“八五”普法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与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和新发展阶段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的需要相比,还有一定差距。普法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有:
对普法工作重要性认识有待提升。普法是一项长期基础性工作,有的单位、部门和领导干部对普法工作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中的重要性认识不充分,对开展普法工作缺乏系统研究和谋划,积极性主动性不高,特别是在处理好内部学习型普法和社会宣传型普法、主动性普法和被动性普法、形式化普法与实质化普法、集中性普法和常态化普法以及灌输型普法与融入型普法等关系方面,还没有清晰准确的认识和把握。仍然存在普法是“软任务”的思维和工作惯性,思想认识不到位直接影响着普法工作的推动、责任制落实和普法的成效。
普法工作的针对性还有待加强。普法内容的针性还不够。对不同地区、不同人群的法治需求研究不够、把握不准,普法工作多注重“我要普什么”,而对普法对象“希望普什么”考虑不够,脱离普法对象实际需求,高质量的普法内容供给不足,普法工作中单向灌输依然占主导,融入式、交互式普法不足,影响普法效果。在普法的深度上还不够。有的部门和单位法治宣传以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材料、张贴海报等形式为主,“大水漫灌”和“浅层宣传”现象较为常见,因人施策精准普法有待加强。普法工作中,重视法律条文,轻视法治理念、法治精神的传播和渗透,侧重于发放了多少资料、普及了多少人、开展了多少次活动,对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的培养还需持续发力。
普法工作的实效性还有待增强。普法工作开展不平衡。不同区、部门和单位对普法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不同,加之受地理位置、经济发展程度的影响,直接导致普法工作的推进程度和实施效果存在差异,特别是市区、郊区之间,在组织领导、专项经费投入、普法阵地建设更新、普法资源供给等方面不平衡,相邻社区或村之间差异十分明显。系统内普法与社会面普法开展不平衡,有的单位将主要精力放在干部学法用法上,对社会面的普法形式简单粗放,用以普法的微博、微信公众号内容更新不及时,群众关注度不高。从调研情况看,政法单位和教育系统普法力度一般大于其他单位,对青少年普法工作开展优于其他群体。普法工作常态化还不够。有的部门和单位习惯于在重要时间节点集中搞活动、造声势,形式热闹但实际效果不佳,普法和法治实践没有有机融合,不能很好满足人民群众的日常法治需求。全社会法治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国家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还有待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有待增强,仍然存在“信权不信法”“信访不信法”,遇到问题和纠纷“找关系”的现象。
普法责任制落实还不够到位。存在普法与执法“两张皮”的问题。有的部门和单位主动性不够,有些一线执法人员存在解释法律法规比较生硬,释法说理不够,责任制落实效果不明显。部门间的协调联动还需要加强。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是一项系统工程,立法机关、执法机关在协同联动方面还不够密切,还存在着唱“独角戏”的情况,整体合力有待进一步发挥。
工作建议
根据调研情况,就推进普法工作提出以下建议。
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普法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必须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民守法和普法工作中的指导地位,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握普法工作的政治方向、根本立场,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新时代全民守法普法的全过程、各环节,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进一步深化对普法工作重要性和重大意义的认识。强化对普法工作的思想认同。将普法宣传教育提高到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落实党和国家战略举措的高度,加大普法力度,使全社会形成自觉主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增强对普法工作长期性的认识。克服思想上的厌倦松懈和为应付考核而普法的工作疲态,把推进全民普法和守法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适应新时代普法工作新形势新要求,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进一步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问题和需求导向,在精准普法上下功夫。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找准不同群体的普法需求,建立需求反馈机制,实行个性化普法服务,增强高质量的普法内容供给,将政府“送法”与群众“要法”有机结合。扩大群众普法参与度,在深度普法上下功夫。创新普法方式方法,提升普法的互动性、参与性和渗透力,激发群众的学法用法热情,大力培育和弘扬法治精神。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提高全社会法治意识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坚持集中宣传教育与经常宣传教育相结合,既利用好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集中性普法,更要将普法作为一项长期基础性工作,长期坚持、久久为功。
进一步推动普法责任制落地落实。加强对普法责任落实的考核检查。进一步完善责任清单、细化考核标准、科学设置分值,健全奖惩机制,把检查和督导结合起来,加强检查结果的运用,提升普法考核评价效果,压实各责任单位普法责任。在立法、执法、司法过程中开展实时普法,在法规的立改废释过程中,广泛扩大社会参与,使立法过程成为普法过程;把向行政相对人、案件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普法融入执法、司法办案程序中,实现执法办案的全员普法、全程普法。推行“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促进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加强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人员学法用法,加大对管理服务对象普法力度,落实普法责任。加强经验梳理和总结推广,对落实普法责任制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及时进行总结、推广,发挥典型示范的“辐射”效应,推进解决普法工作的不平衡问题。
(作者系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办公室副主任)
原文链接:http://www.bjrd.gov.cn/fwhd/bjrdzz/2023n/d10q/ztjy10/202311/t20231115_33019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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