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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闭幕

发布时间:2023-11-30 作者:佚名 来源: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原标题: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闭幕

  11月23日上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闭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祖木热提·吾布力主持会议并讲话。

  常委会组成人员56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表决通过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红十字会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会议表决通过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乌鲁木齐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条例》《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哈密市经营主体政务服务条例》《吐鲁番市大风灾害防御条例》《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图什无花果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的决定。

  会议表决通过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23年自治区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自治区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关于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会上,为新任命的自治区国家工作人员颁发任命书,并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经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聚焦高质量发展主题,深刻认识做好人大经济工作监督的重大意义,把握新时代人大经济工作监督的重点任务,不断提高新时代人大经济工作监督能力和水平。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宁平、托乎提·亚克夫、木合亚提·加尔木哈买提、迪力夏提·柯德尔汗、平新来、王国和、买买提明·卡德,秘书长穆塔里甫·肉孜出席会议。

  自治区副主席孙红梅,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高继明,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闭幕会后,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题为《坚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讲座,全疆各级人大以视频连线方式同步学习。

  11月22日下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第18次主任会议听取常委会会议各项议题审议情况汇报,决定了交付常委会全体会议表决的议案。


原文链接:http://www.bjrd.gov.cn/xwzx/gsrd/202311/t20231124_33088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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