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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党组设立省人大专门委员会分党组

发布时间:2023-11-22 作者:佚名 来源:甘肃人大网

近日,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研究并报省委组织部批准,中共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在省人大法制、民族侨务、监察与司法、财政经济、农业与农村、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资源保护、社会建设8个专门委员会设立分党组,并任命了分党组成员。

设立省人大专门委员会分党组,是落实中央和省委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对人大工作全面领导、健全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的建设的重要举措。10月20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已通过了省人大专门委员会分党组工作规则,从设立和组成、职责、组织原则、议事和决策、自身建设等方面,明确了分党组的职责定位和具体工作规范。

根据分党组工作规则,分党组是党在各专门委员会设立的领导机构,在各专门委员会发挥领导作用。分党组在省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下开展工作,接受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的指导,并遵循以下五项原则:

(一)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担当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确保分党组坚强有力,充满活力,推动形成良好政治局面;

(四)坚持依据党章党规开展工作,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

(五)坚持分党组发挥领导作用与本专门委员会依照宪法法律规定履行职责相统一,把党对人大工作的要求贯彻落实到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

来源:甘肃人大客户端

记者:张燕


原文链接:http://www.gsrdw.gov.cn/html/2023/rdxw_1122/229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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