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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纸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布时间:2023-09-24 作者:佚名 来源:西藏人大网

  日前,自治区人社厅公开发布《关于在全区推广应用电子劳动合同的通知》,标志着自1986年10月《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以来,延续30多年的纸质劳动合同在我区将逐步进入电子化时代,开创新的用工管理模式。

  电子劳动合同本质上也是书面劳动合同,与纸质劳动合同相比,签订方式采取了电子化形式,通过电子签名技术保证签署主体身份真实及签署内容不可篡改。根据《电子签名法》,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据了解,电子劳动合同有方便、安全、便于维权等优势。电子劳动合同的签订地点、签订时间不受限制,劳动者及用人单位在有互联网和电脑的场所,通过电脑、手机等设备可线上不见面签订合同。劳动合同中的每一条内容都需要劳动者个人亲自阅读审核,签订时通常不会受到人为或外部因素干扰,合同文本加盖电子签章,自动生成唯一的电子文本与劳动合同编号,无法造假。同时,电子劳动合同签好后,劳动者个人直接可以下载保存或下载打印保存,避免了一些用人单位以各种理由故意不将合同文本交给劳动者本人保管,既能有效防范侵权,也对后续维权有利。

  与此同时,电子劳动合同的应用,为用人单位省去大量纸质合同的打印、建档、保存、管理等成本,减少或省去劳动者个人路途出行及差旅等成本。

  


原文链接:http://xizangrd.gov.cn/gzkx/43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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