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冬参加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权益保护立法调研
8月31日至9月2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陈冬出席在省人大机关召开的《福建省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权益保护条例》修改工作座谈会,并带队赴泉州市开展立法调研。省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尤猛军、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张炯佳和部分省人大代表参加调研。
座谈会上,调研组听取了省工信厅、司法厅关于《福建省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权益保护条例修正案(草案)》起草和审查工作情况的介绍,听取部分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财经委委员、企业界省人大代表和省政府有关部门、省法院、检察院、省企联负责同志,以及法学专家的修改意见。在泉州,调研组到“晋江经验”馆参观学习,与泉州市和晋江市人大常委会、晋江市政府负责同志、11位民营企业家代表座谈,并赴永春县铭发肉制品公司、仙岭村人大代表工作室走访,听取各级各方面关于创新和发展“晋江经验”,加强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权益保护的意见建议。
陈冬强调,要深刻认识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权益保护立法的重大意义。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保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等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就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以及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作出的部署要求,结合新情况新问题,切实做好条例修改工作。要加强民营企业及其经营管理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创新和发展“晋江经验”,从我省民营经济发展实践中问智慧、学方法,通过修改条例,更好解决民营企业发展中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帮助民营企业维护良好稳定的预期、提振发展信心、争创发展新优势,推动我省从民营经济大省到民营经济强省的跨越突破。要高质量修改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权益保护条例。紧紧抓住修法质量这个关键,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加强调查研究,讲究工作方法,从解决突出问题入手,在强化企业产权和经营自主权保护、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政府诚信机制、发挥企业代表组织的作用等方面进一步作出规范,以高质量的条例修正案,为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好的法治保障。
原文链接:http://www.fjrd.gov.cn/ct/10-184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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